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哪些资料?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注意什么?
在婚前财产公证中,有的当事人由于有婚姻失败的经历,对再婚就显得格外的谨慎,为了避免再次离婚而发生财产纠纷,对婚前的财产申请办理公证。公证员在办理此类公证时,要注意审查当事人公证的财产是否是属于本人所有,有无产权纠纷。要求当事人要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审查财产的权属。只有搞清了财产的权属,做到约定的财产无争议、无产权纠纷,才能使公证的协议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5、对未婚夫妇申请办理的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在双方达成的协议和公证词中载明协议生效的时间,即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签名、公证)、办理结婚登记后生效。因为这类财产协议的主体是特定主体,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后,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才有约束力。否则,反之。
离婚隐瞒银行存款的处理对策是怎样的?婚前协议需要公证吗?
上述第一种情况很容易理解,如果婚前协议是被迫或者受欺诈而作出的,这份婚前协议肯定不会受法律保护;第二种情况,婚前协议不能涉及离婚,主要是因为我国法律倾向于认为,婚姻需要永续经营以及长久维持,不能作为交易的条件和结果。此外,何时离婚和什么情况下才能离婚,法律已经另有规定。如今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只要涉及到签订协议那就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但其实其中一些协议就是没有办理公证,对其效力也是不会有什么影响的。与此同时,我国法律中没有要求婚前协议必须要办理公证,因此婚前协议需要公证,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出选择。
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离婚后房产分割要注意什么?
无论大家是协议离婚还是办理诉讼离婚,大家都要注意给自己争取更多的权益和利益,这样才可以让自己的生活不受太大的影响。以上就是关于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和离婚登记程序有哪些的相关介绍,在办理离婚时候可以详细了解下。更多相关知识可以在应用市场搜索“房天下”下载房天下APP查看
离婚财产分割不注意这三点,你就亏大了!
另外,对不宜分割或分割有损其价值的财产,协议当事人可采取折价补偿等方式处理。共有财产分割后,当事人一方要出卖自己分得的财产时,若该财产与其他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分配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接受赠予赠予所得的财产。(五)一方或双方对外享有的债权。【京创律师总结】我们清楚的知道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是需要注意什么了。由于双方都想在离婚的时候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因此建议你最好是委托专业律师
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与子女的约定能否撤销?终于有权威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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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 房产怎么过户?
如果您是协议离婚的,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必须有:(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2)、离婚证及复印件;(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4)、房产证;(5)、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离婚房产过户的手续流程等问题,相信大家也注意到了必须有房产证,也就是说想要离婚房产过户办理必须是在取得房产证的情形下才可以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未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可以在取得房产证后再行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对于房产未过户不放心的,也可以拿离婚
【离婚律】外地人在上海如何离婚?离婚诉讼的流程有哪些?
曾供职于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一直专注于各类离婚案件,共代理或办理数百起各种类型的离婚案件,案件类型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继承遗产、债务纠纷、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纠纷、协议离婚、涉外离婚等各方面。对离婚案件涉及的公司股权、房产纠纷、大额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纠纷尤为专长。在办案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取得当事人充分认可,赢得良好口碑。
律师:“婚内财产协议”和“离婚协议”怎样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3)如果“离婚协议”存在法律规定的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形,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3、“婚内财产协议”和“离婚协议”交叉使用时需要注意的问题。(1)
“婚内财产协议”和“离婚协议”怎么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3、“婚内财产协议”和“离婚协议”交叉使用时需要注意的问题。(1)千万不要拿“离婚协议”当作“婚内财产协议”来使用。举个例子:小王(男)和小张(女)是一对夫妻,“小两口儿”在一起过日子也算恩爱,只是偶尔吵吵架、斗斗嘴,但也没有什么原则性的矛盾。有一天,夫妻二人吵架吵得很凶,就签了一份“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