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我国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二)“感情破裂说”缺乏可操作性,以此作为判决离婚的标准,会给司法实践带来一定的困难人的感情是由思想来控制的,而人的思想千差万别,将此作为判决离婚的标准极不容易把握,别人也很难窥探到一个人的思想,因此,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局外人很难知晓和判断。由于每个法官的阅历和社会经验不同,对同样的事情会做出不同的理解,同样的离婚案件,一个法官认为夫妻感情却已破裂,另一个法官则认为没有破裂,从而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判决结果,法官处理案件的随意性太强,有可能导致司法不公正。
离婚不容易!一方不同意,什么条件法院才会判离?
有些情况下,想离婚就是因为感情不和,可能自己也认为不符合上述任何一条可以判决离婚的标准。这种情况下,有人来问,说:律师,我想离婚对方又不同意,是不是只能先分居两年,然后再去法院起诉?答案是:不是。如果已决定离婚,又没有证据能证明感情破裂,不必等分居两年再起诉,可以先到法院起诉,如果因证据不足,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六个月后可以再起诉。如连续起诉,第二次起诉,通常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极大。这并非法定标准,但大多数情况下,法官是认同的。当然,更安全起见,在起诉同时,也可以开始分居,有备无患。3、婚姻法上的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婚姻法上认定分居两年构成感情破裂中的分居行为,必须是因感情不和造成的分居才行。
当一方坚决不离婚时,什么情况下法院才能强行判决离婚?
有些情况下,想离婚就是因为感情不和,可能自己也认为不符合上述任何一条可以判决离婚的标准。这种情况下,有人来问,说:杨律师,我想离婚对方又不同意,是不是只能先分居两年,然后再去法院起诉?答案是:不是。如果已决定离婚,又没有证据能证明感情破裂,不必等分居两年再起诉,可以先到法院起诉,如果因证据不足,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六个月后可以再起诉。如连续起诉,第二次起诉,通常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极大。这并非法定标准,但大多数情况下,法官是认同的。当然,更安全起见,在起诉同时,也可以开始分居,有备无患。3、婚姻法上的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
挽回老公: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教你七招挽救婚姻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符合以下四个标准说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了。那么,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夫妻感情破裂如何挽救婚姻呢?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1、婚前基础:男女双方如何认识,什么时间认识,通过什么方式认识,双方认识的时间长短。2、婚后感情:男女双方结婚以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男女双方的喜好,性格,相互之间的是否了解,是否经常存在吵架,斗气,或生理上的原因等。3、看离婚原因:男女双方结婚后,难免有生活、工作上的事情,使其本来感情很好双方,因某一件事如:双方父母原因、第三者插足导致婚外恋、因性格不和、男女双方异性朋友交往方面等。4、有无和好可能:根据以上三个标准,综合判断,因什么事情导致双方感情破裂,选择适当方式,促成男女双方有和好可能,经过调解无效,应当认定男女
挽救婚姻: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教你七招挽救婚姻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符合以下四个标准说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了。那么,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夫妻感情破裂如何挽救婚姻呢?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1、婚前基础:男女双方如何认识,什么时间认识,通过什么方式认识,双方认识的时间长短。2、婚后感情:男女双方结婚以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男女双方的喜好,性格,相互之间的是否了解,是否经常存在吵架,斗气,或生理上的原因等。3、看离婚原因:男女双方结婚后,难免有生活、工作上的事情,使其本来感情很好双方,因某一件事如:双方父母原因、第三者插足导致婚外恋、因性格不和、男女双方异性朋友交往方面等。4、有无和好可能:根据以上三个标准,综合判断,因什么事情导致双方感情破裂,选择适当方式,促成男女双方有和好可能,经过调解无效,应当
以“婚姻死亡”重构离婚案件的司法标准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建议,以我国现在正在进行的家事审判改革为契机,及时将“婚姻死亡”和“婚姻危机”的概念法定化,并将二者引入婚姻立法,并以“婚姻死亡”替代“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重塑我国离婚案件的司法标准。当然,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标准(设置的若干情节),毕竟经过了实践的检验,作为离婚理由或条件大多数是合理的,亦为广大民众所接受和认同,因此,可以有选择地进行吸收,作为判断“婚姻死亡”的考量依据。在以往立法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司法经验,对“婚姻死亡”的标准作进一步的规定和完善,从而为离婚案件的审理提供更为科学、更为完善的裁判依据。
因当事人有过错,法院是否有权判其不准离婚?
诉讼离婚,又称裁判离婚,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形式,夫妻感情破裂是判决离婚的唯一法定标准,其作为离婚的绝对原因,具有独立的、普遍的法律效力。这一法定标准,除《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设定的限制条款外,不受其他条件或相关因素的制约。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二条规定,虽然〈婚姻法》列举了一方存在过错导致应当判决离婚的原因,但这样的列举性规定只是人民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而不是过错一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因此双方当事人无论是否存在过错都可以基于感情破裂这一标准提出离婚请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确实破裂这一标准提出离婚请求,而不能因一方当事人存在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法官论坛】以“婚姻死亡”重构离婚案件的司法标准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建议,以我国现在正在进行的家事审判改革为契机,及时将“婚姻死亡”和“婚姻危机”的概念法定化,并将二者引入婚姻立法,并以“婚姻死亡”替代“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重塑我国离婚案件的司法标准。当然,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标准(设置的若干情节),毕竟经过了实践的检验,作为离婚理由或条件大多数是合理的,亦为广大民众所接受和认同,因此,可以有选择地进行吸收,作为判断“婚姻死亡”的考量依据。
强扭的瓜不甜丨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其实,“感情破裂”不是一个法律能够评判的问题,我们上面分析的《婚烟法》三十三条的规定给出了部分极端情况,比如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的,都可以判断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一且出现上面的情况,法院一般就会作出离婚的判决,但夫妻感情破裂绝不是仅仅指法律规定的那么几种情况,更多的是要依靠司法实践中承办法官的主观判断,比如几次三番的请求法院诉讼离婚等就是一条比较有效的判断标准,本案的法官也就是用了这条标准做出了判决。【律师支招】当事人在离婚的诉讼过程中,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不能达成离婚协议的,在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起诉离婚被支持的概率较小,除了有婚烟法上法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
渭南婚姻家庭律师王华兴//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其实,“感情破裂”不是一个法律能够评判的问题,我们上面分析的《婚烟法》三十三条的规定给出了部分极端情况,比如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的,都可以判断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一且出现上面的情况,法院一般就会作出离婚的判决,但夫妻感情破裂绝不是仅仅指法律规定的那么几种情况,更多的是要依靠司法实践中承办法官的主观判断,比如几次三番的请求法院诉讼离婚等就是一条比较有效的判断标准,本案的法官也就是用了这条标准做出了判决。【律师支招】当事人在离婚的诉讼过程中,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不能达成离婚协议的,在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起诉离婚被支持的概率较小,除了有婚烟法上法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