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离婚时孩子应判给谁?
本案中,在法院已认定胡某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的情况下,一审法院仅依据未成年子女的户籍地与胡某相同,以及目前随胡某生活的情况,即判决未成年子女归胡某抚养,未将家庭暴力作为首要考量因素,二审法院予以纠正。二审法院认为胡某曾因伤害他人被刑事处罚,曾多次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上述情形可以认定胡某脾气较为暴躁,不能良好控制自己的行为,对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会产生不良影响,一审法院判决未成年子女由其抚养有违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故二审法院在确认陈某具备抚养条件的情况下,改判未成年子女由受害方陈某一方抚养。该案例从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认为应以家庭暴力作为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首要考量因素,在受害方具备抚养条件的情况下,不宜判决施暴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而应判决由受害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该
【以案释法】离婚时,嫁妆归谁?女方都带走吗?
案例2:郑男与谭女经人介绍于05年4月8日登记结婚,并于05年6月6日办理结婚仪式,在办理结婚仪式时,彼此缺乏深入了解,性格不投,双方常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双方自2006年4月开始分居。2006年5月初,谭女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郑男离婚。在诉讼中,郑男表示同意离婚,所以应当是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对方不能主张权利。法院审理认定为,虽只是登记在女方名下的,但因未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个人赠与,所以应当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所以该汽车是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应予以分割。总结来说,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是赠与行为。
“恋物癖”是一种怎样的心理?三种方法可以摆脱!
3、注意力转移还有一种较为直接有效的办法是转移对物品的注意力,使得性趣重新回归到异性那里,产生恋物原因是对性需求的宣泄办法错误,当享受到真正的异性肌肤之亲,会发现这些感受是恋物行为所无法企及的。案例中的男性在与女友同居之后便对曾经执着的异性内裤完全失去了兴趣,回归到了正常的轨道之上。情绪、认知、性格
浙江金华律师叶雯婧/父母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离婚时孩子应判给谁?
本案中,在法院已认定胡某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的情况下,一审法院仅依据未成年子女的户籍地与胡某相同,以及目前随胡某生活的情况,即判决未成年子女归胡某抚养,未将家庭暴力作为首要考量因素,二审法院予以纠正。二审法院认为胡某曾因伤害他人被刑事处罚,曾多次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上述情形可以认定胡某脾气较为暴躁,不能良好控制自己的行为,对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会产生不良影响,一审法院判决未成年子女由其抚养有违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故二审法院在确认陈某具备抚养条件的情况下,改判未成年子女由受害方陈某一方抚养。该案例从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认为应以家庭暴力作为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首要考量因素,在受害方具备抚养条件的情况下,不宜判决施暴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而应判决由受害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该
安徽律师|父母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离婚时孩子应判给谁?
本案中,在法院已认定胡某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的情况下,一审法院仅依据未成年子女的户籍地与胡某相同,以及目前随胡某生活的情况,即判决未成年子女归胡某抚养,未将家庭暴力作为首要考量因素,二审法院予以纠正。二审法院认为胡某曾因伤害他人被刑事处罚,曾多次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上述情形可以认定胡某脾气较为暴躁,不能良好控制自己的行为,对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会产生不良影响,一审法院判决未成年子女由其抚养有违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故二审法院在确认陈某具备抚养条件的情况下,改判未成年子女由受害方陈某一方抚养。该案例从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出发,认为应以家庭暴力作为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首要考量因素,在受害方具备抚养条件的情况下,不宜判决施暴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而应判决由受害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该
父母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离婚时孩子应判给谁?
该案例作出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亦明确了与该案例相同的处理原则: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应注重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特别是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从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对于实施家庭暴力的父母一方,一般不宜判决其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
父母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离婚时孩子应判给谁?
该案例作出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亦明确了与该案例相同的处理原则: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应注重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特别是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从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对于实施家庭暴力的父母一方,一般不宜判决其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
【福建正成功律师事务所】父母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离婚时孩子应判给谁?
该案例作出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亦明确了与该案例相同的处理原则: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应注重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特别是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从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对于实施家庭暴力的父母一方,一般不宜判决其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更多专业法律咨询,【免责声明】: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并请承担全部责任!
「典型案例」《离婚冷静期告知书》为“冲动离婚”按下暂停键
在告知书确定的一个月冷静期限内,主审法官曾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并做思想工作,双方均表示同意法院的做法,将在冷静期内慎重考虑婚姻是否继续的问题。冷静期满后,双方当事人一同来到法院要求调解离婚。整个过程中,双方都没有争吵,郎某真诚地向辛某道歉,对自己醉酒后伤害辛某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典型意义在以往的审判实践中,法院只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这个唯一标准而作出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要在判断婚姻状况的基础上,注意区分婚姻危机和婚姻死亡。作为家事案件审理方式改革中的一种手段,设置离婚冷静期的主要目的是救治和修复危机婚姻,能够有效避免当事人在一时冲动的
【喜讯】我院干警报送的两篇案例入选“拱墅杯”全市十大家事审判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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