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知识】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婚外恋(婚外性行为)
不过,一方有婚外恋,另一方离婚时在财产分割上还是能得到适当照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若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虽然这个“照顾”只是“量的变化”,而不是“质的区别”,但仍然是有利于无过错方财产分割的法定理由,从诉讼策略上考虑,如果有对方婚外恋的证据,能在调解、诉讼中争取的主动,给过错方施加的精神压力,迫使对方做出的让步,在财产分割上争取更多的权益,以达到惩罚对方的目的,同时也是对自己承受痛苦的经济补偿。
规范分析中国法律对婚外恋的调整力度
根据《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比《婚姻法》第46条和第47条,出轨(婚外恋)的行为,比起对夫妻共同财产“打主意”的行为,对分割财产的影响,简直是微不足道。
注意:与人非法同居,离婚时财产会少分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那些应由道德规范调整的通奸、婚外恋等行为相区别。通奸是指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秘密、自愿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婚外恋则泛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通奸、婚外恋都属于有悖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一般由道德规范调整。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属于婚姻法禁止的违法行为,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后果。婚姻法不但在总则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沉迷在婚外恋中的男女,究竟是谁占了便宜?
综合考虑,韩先生不会让自己离婚,当小姑娘逼的急了,韩先生也就只能给了小姑娘一笔钱,买断这场婚外恋。到最后,韩先生还是为了婚外恋破财,没办法,谁让他做错了事。否则,一旦被妻子知道,他更要“劳民伤财”,生活陷入一种“死循环”的困境中。你以为在婚外恋中的男人,就占到便宜了吗?出轨的男人还是要看清楚,婚外恋在更多时候不过是一段“劳民伤财”的所谓爱情。04.写到这里,还是奉劝沉迷在婚外恋中的男女,趁早回头是岸。真要是觉得婚姻过不下去,你大可以离婚,而不是背叛婚姻。没有谁喜欢背叛,那种让人背叛的滋味是极其伤人的,如果你曾经爱过他,能不能不要用背叛来伤她。你爱她的时候,恨不得把天上的星星都给她;你不爱她了,就开始用背叛来伤害她。这算什么?这只会显出你这个男人的行为是多么卑劣、自私
青岛80后离婚案增长明显 出轨方必须净身出户?
加之双方父母所提供的条件也较优越,彩礼的金额、房屋的提供等所涉及到的财产也较多,一旦真正走上离婚诉讼容易产生更多的财产纠纷。与此同时,离婚的原因从以往简单的感情破裂变得更为复杂,矛盾点转到子女抚养、婆媳关系,包括财产纠葛等新的情况。老年人再婚后又离婚的案件增长同样较为迅速,增长率近35%。除了男女双方生活习惯不一致外,子女的干预也成为一大因素。更多的涉及到双方子女在财产继承上不能达成一致,最终导致老人闪婚又闪离。净身出户难获法律支持山东双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现辉分析,很多夫妻认为,如果一方有出轨行为,财产分割时就能让对方净身出户。但从法律角度来说,不论是所谓的“分手费”还是“净身出户”都是不存在的,获得法律支持的可能性很小。
中年男人实话实说:婚外情和离婚的距离有多远
一离婚,秦山就走进了现实生活中,他明白和婷继续纠缠就必须娶她了,而他根本不想娶她。秦山还是跟婷断绝了关系,终止了这段恋情。但是人到中年,又加上父母生病了,秦山一个人忙活不过来时他才意识到有一个好的妻子多重要。离婚之后,秦山越来越想念前妻,他也后悔自己怎么鬼迷心窍犯了糊涂。婚外恋和离婚有多远?他们的理想化是想维持情人和老婆的平衡,既想有婚外恋也想有婚姻。可现实情况是,一旦被发现,要吗离婚,要吗和情人断绝关系。会不会离婚娶情人,取决于三个:一原来的婚姻太过不幸老婆也让他受不了;二老婆是否还愿意给他机会;三为了婚外恋那个女人离婚,值不值?还是奉劝出轨的男人,别太过滥情而失去了那个一心一意对你付出的妻子,一旦失去再也找不回。
中年离婚男人的悔悟:只有这样做,才能解决婚外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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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出柜了,我可以起诉离婚么?
除此之外的过错情形,无过错方都不能主张损害赔偿,比如嫖娼、婚外恋都不行。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如何适当照顾无过错方?(黔西南州)
离婚案件中的过错方,主要指对夫妻感情破裂负有主要责任的一方,主要包括:一方有婚外恋或者重婚行为;一方对他方有虐待、遗弃的行为;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并且屡教不改的;一方有封建思想,因妻子生育女孩或者采取节孕措施而要求离婚的,等等。在上述情况中,如果双方感情却已破裂而判决离婚,在分割财产时,应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相对多分一些财产;而对有过错的一方,则可以少分一些财产,以体现对无过错方的保护和对有过错方惩罚。
宿城区法院发布家事纠纷典型案例 已有11人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另外,父母过多介入也成为离婚的一大原因,“80、90后”多为独生子女,他们的成长倾注了父母过多的关心,一旦婚后感情出现波折,双方父母介入过多,增加了案件处理难度。家事案件中财产分割争议较大,家事纠纷不仅涉及人身关系,还涉及到财产的分配与继承。如离婚案件中涉及到婚前购房、婚后还贷、父母为婚后子女购房、按揭购房等房产的分割、夫妻公积金、养老金、股权等财产的分割。而赡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纠纷,不仅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往往整个家族会牵涉其中,致使案件的审理难度、压力加大。另外,除了一般家事纠纷外,还有同居期间财产纠纷、同居期间子女抚养纠纷、彩礼返还纠纷等涉及的各类财产纠纷也日趋复杂。子女抚养新问题日益突出。子女抚养问题不再单纯的是抚养费、探视权问题,还扩展到子女兴趣班、辅导课、读大学等费用支出如何承担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