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伤痛缠身 低落十年原来是重度抑郁症!
见到医生后,老母亲告诉医生,从离婚后到现在的近20年当中,但是每次治疗都没能坚持下来,所以总是阶段性好转,过段时间又间歇性复发。医生诊断陈先生为重度抑郁症,建议他住院。经过20多天的住院治疗,经过药物的干预,陈先生的心情已经明显开朗了很多,对生活开始有了一些渴望。在过去近20年的时间里,他几乎不和前妻联系,也几乎从没有过问过他们共同的儿子的情况,因为那时他连自己都自顾不暇,而经过治疗,他主动向母亲表示,目前,陈先生已经出院,但口服药还没有停,要完全康复还需一段时间。主治医生反复告诫陈先生,这次治疗一定要坚持到底,
一个抑郁症患者的自述:我离死亡那么近,你却说我太矫情
其实说实话这些词对于一个抑郁症来说,很敏感很敏感。你听到别人这样说你时候,真的心里会咯噔一下。又一次他说你每次吵架除了会说这个还会干嘛,当时我的想法就是,你觉得我只会说去死,不敢做。他当时就刺激到我,我拿起刮眉毛的刀片,上来就一刀,他难受的哭。抑郁症影响着我的睡眠,我每晚都很难入睡,经常在睡熟时,突然睁开眼睛,精神状态崩溃。有一天晚上他睡觉了,我受不了我一直哭。我后来把他叫醒求他救救我,我说我想像一个正常人,他听到我说这个,抱着我痛哭。我有看医生,也确诊了抑郁,但是我依然活着。现在我跟我对象异地,说话不亲密等等,心里难受觉得没有存在感。但是还好他会一直陪着我,不断哄我,一直宠我。每天清晨我穿上盔甲,无坚不摧百毒不侵。晚上我自己在折磨自己,日复一日。希望我穿着这身铠甲,把所有心酸困苦,咽下去,站起来继续前行。
普法知识:间歇性精神病人的诉权保障
3.对于可能存在受审能力障碍的间歇性精神病人应当赋予程序上的诉权保障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只规定了对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要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同样,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中只在第一款规定了对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不适用简易程序,这两条中都不包括间歇性精神病人。虽然刑法上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等同于一般人的犯罪,但并不代表间歇性精神病人不需要程序上的特殊保护。对于受审能力不完全的间歇性精神病人,由于其病情的不稳定性,其在诉讼中的自知力、辩解能力也存在不稳定性。笔者认为,在程序上可以将其等同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来对待,对其予以一定的诉权保障。
间歇性精神病人结婚,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吗?
针对本案被告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笔者认为需要考虑两点:第一,是否影响到当事人的意思表达能力。由于结婚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要求当事人应当具备意思表示的能力,而精神病人中有些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备结婚的意思表示能力。而间歇性精神病人,在非发病期,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第二,该疾病是否会因为结婚对下一代的健康产生影响,由于没有确切的科学研究表明间歇性精神病会遗传,因此,间歇性精神病不属于不允许结婚的疾病。综上,王某与李某间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因李某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王某坚决要求离婚,
男子将母亲和女儿殴打致死 疑似患间歇性精神病
已被控制,疑似间歇性精神疾病患者!昨天早上,在哈尔滨双城区新兴街道辖区内发生一起命案。目前嫌疑人已经被警方控制,嫌疑人疑似间歇性精神病患者。据了解,嫌疑人年龄为30多岁,将自己的母亲(60多岁)与女儿(15岁)殴打致死(母、女二人年龄仍待核实)。而这名嫌疑人为聋哑人,疑似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现在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案件详情警方正在侦办中。愿逝者安息!
间歇性精神病人徒步高速 幸得黔西南高速交警救助
经查询,李某高患有间歇性精神病,考虑到其安全,民警将其移交给普安县民政局处理。该起事件虽小且平常,但满腔善良尤为珍贵。小雨袭身,行人身冰心凉,归途遥遥。民警的尽职履责,酒店老板的善举,行人暖身更暖心。点点滴滴,传递的都是正能量。(候靖)
这段婚姻该结束吗?厦门一女子倾诉:母子靠娘家接济过日,患精神疾病的丈夫却要放弃继承遗产……
如果那时候你老公不谅解你的难处,那也没什么好留恋的,带着属于你的遗产和2个孩子离开,自己反倒也能过得好些~个人看法,把你老公该得的部份,存在孩子的户头上,存定期了,每年拿点利息补贴家用,存款等孩子长大了,上大学找对象再起用,这样婆婆跟小姑总没话说吧,这样还不行,你老公会这样是因为生意不起色,抑郁症就会越来越严重,对自己不肯定,为了你老公你不能离婚,等他好了,你好好的跟你老公商量,把之前的财产要回来,属于你们的东西,你大姑子应该还不错,还想着给你打十万,如果你离婚了,就事论事,从目前情况来说,你老公并没有损害你的权利。对遗产的接受或者放弃是继承人独享的处分权,配偶无权干涉,更无权主张其放弃不合法。
婚后患上精神病,能否要求与丈夫离婚
对“间歇性精神病人”及“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分别情况,加以处理。3、关于间歇性精神病人的诉讼能力问题。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病情间歇期间,神志清醒,具有判断行为是非的能力。根据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二款“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规定可以看出,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其在精神正常的状态下,应认定其具有诉讼行为能力,他具有作为原告起诉的权利和作为被告答辩的权利,不应强行为他设置诉讼代理人。同理,在民事案件中,如果精神病人诉讼离婚时,无论其以原告身份还是被告身份出现,都应首先鉴定(或由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的当地精神病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证实)其精神状态,看其是在间歇期,还是发病期,如果是在间歇期,那么就认定其具有完全的诉讼行为能力,可以自行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法律讲堂】婚姻中一方隐瞒精神病史,这样的婚姻有效吗?
提示璧山在线网事件回顾杨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2005年8月,经人介绍,杨某认识了赵某。二人在2005年10月登记结婚。杨某婚后一直没有发病,赵某也一直没有发现杨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2006年10月,赵某生下一个可爱的女儿。2006年2月,赵某与杨某发生了一次争吵。这件事致使杨某的间歇性精神病再次发作,而且病情曰渐严重。2007年1月,赵某带杨某到北京看病,这才知道杨某有精神病史。2010年5月,赵某找到杨某,要求与其离婚,杨某坚决不同意。那么,像赵某与杨某的这种情况,法院能否判决他们离婚呢?事件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该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