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病杀人精神病人提交申请 希望解除强制医疗
虽经过治疗,被强制医疗人的精神病性症状得到缓解或消除,暂无社会危害性,但若回归社会后,如果疏于细心照顾,可能会出现病情反复的情况。所以,被解除强制医疗人还得依靠家庭的持续治疗。对于本案的进展,庭审现场,南宁第五人民医院的代理律师表示,从目前闭某的状况来看,要求他出院和解除他的强制治疗之间并不冲突。申请人代理律师经过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长达八个多月的治疗和定期诊断评估,患者闭某目前的精神障碍症状已经消除,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为此,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提出意见,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依法批准并决定对患者闭某解除强制医疗。在2012年刑事诉讼法实施以前,精神障碍患者的强制医疗和解除强制医疗,并不由法院来决定,可现在情况有所不同。
精神病患者杀人为什么无罪?
这是因为她的精神障碍在性质和程度上应当接受医学治疗,并且这种治疗对她的健康和安全是必需的。精神障碍患者与其他人所适用的是不同的标准,这又一次困扰了我。将救命的治疗强加于一个拒绝和有能力拒绝治疗的患者身上也许是正确的,也许是错误的。但是根据一个人是否有精神障碍而改变答案,这似乎就是错的。当然,许多精神障碍干扰了他们拒绝治疗的能力。也许最高法院判定B有拒绝治疗的能力是错误的。我们也许需要加深对精神障碍如何以及何时干扰这个能力的理解。但是对我来说似乎不能接受的是,完全绕过这个问题并家长式地对所有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治疗,而给予非精神障碍患
大学生“被精神病”134天:在院曾经历过4次电击
2017年11月23日,洛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洛阳师范学院在对学生管理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学生及时与其家长联系并反映情况,是学校对学生管理职责的体现,且洛阳师范学院并未参与原告的送医、就医及治疗,不存在侵权行为。原一审认为,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赵阳有自伤或伤人行为,不属于必须强制治疗的情形,且赵阳的门诊检查报告结论为不是精神病。因此,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对赵阳采取强制措施,行为欠妥不当,构成侵权。一审判决后,赵阳和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均提起上诉。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在二审的答辩状中称:对赵阳进行诊断、治疗的医师是精神科执业医师(副主任医师),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有权有资格对赵阳进行精神障碍诊断、治疗,诊疗行为合法、正确。
大学生“被精神病”134天
2017年11月23日,洛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洛阳师范学院在对学生管理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学生及时与其家长联系并反映情况,是学校对学生管理职责的体现,且洛阳师范学院并未参与原告的送医、就医及治疗,不存在侵权行为。原一审认为,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赵阳有自伤或伤人行为,不属于必须强制治疗的情形,且赵阳的门诊检查报告结论为不是精神病。因此,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对赵阳采取强制措施,行为欠妥不当,构成侵权。一审判决后,赵阳和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均提起上诉。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在二审的答辩状中称:对赵阳进行诊断、治疗的医师是精神科执业医师(副主任医师),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有权有资格对赵阳进行精神障碍诊断、治疗,诊疗行为合法、正确。
大学生“被精神病”134天:在院曾经历过4次电击
2017年11月23日,洛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洛阳师范学院在对学生管理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学生及时与其家长联系并反映情况,是学校对学生管理职责的体现,且洛阳师范学院并未参与原告的送医、就医及治疗,不存在侵权行为。原一审认为,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赵阳有自伤或伤人行为,不属于必须强制治疗的情形,且赵阳的门诊检查报告结论为不是精神病。因此,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对赵阳采取强制措施,行为欠妥不当,构成侵权。一审判决后,赵阳和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均提起上诉。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在二审的答辩状中称:对赵阳进行诊断、治疗的医师是精神科执业医师(副主任医师),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有权有资格对赵阳进行精神障碍诊断、治疗,诊疗行为合法、正确。
双相情感障碍(躁郁症)自救手册
幸运的是,相应的治疗方法是存在的,你会好起来的。下面是双相专家分享的四个关键点。1、药物对于大多的精神疾病,患者们会选择进行药物治疗治疗方法。然而,“双相精神障碍”是一种必须尝试药物治疗的精神疾病。曾经有患者问我是否能够不吃药。我的回答是:不可以。患者们基本都会服用各种各样的药物。一般情况下,双相精神障碍的患者每次服用三种药物。一项国家精神健康中心的重大研究表明——89%的同时服用多种药物的双相精神障碍患者恢复的都很好。“不要害怕自己要花费过多的时间才能找到适用于自己病情的药物。所有成功的患者都经历过一样艰难的过程。”因为为了找到最佳治疗处方,医生会开出各种各样的药物处
大学生“被精神病”134天:每天吃30片药 被护士打伤
2017年11月23日,洛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洛阳师范学院在对学生管理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学生及时与其家长联系并反映情况,是学校对学生管理职责的体现,且洛阳师范学院并未参与原告的送医、就医及治疗,不存在侵权行为。原一审认为,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赵阳有自伤或伤人行为,不属于必须强制治疗的情形,且赵阳的门诊检查报告结论为不是精神病。因此,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对赵阳采取强制措施,行为欠妥不当,构成侵权。一审判决后,赵阳和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均提起上诉。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在二审的答辩状中称:对赵阳进行诊断、治疗的医师是精神科执业医师(副主任医师),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有权有资格对赵阳进行精神障碍诊断、治疗,诊疗行为合法、正确。
大学生“被精神病”134天:每天吃3次药片,受4次电击
2017年11月23日,洛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洛阳师范学院在对学生管理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学生及时与其家长联系并反映情况,是学校对学生管理职责的体现,且洛阳师范学院并未参与原告的送医、就医及治疗,不存在侵权行为。原一审认为,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赵阳有自伤或伤人行为,不属于必须强制治疗的情形,且赵阳的门诊检查报告结论为不是精神病。因此,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对赵阳采取强制措施,行为欠妥不当,构成侵权。一审判决后,赵阳和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均提起上诉。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在二审的答辩状中称:对赵阳进行诊断、治疗的医师是精神科执业医师(副主任医师),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有权有资格对赵阳进行精神障碍诊断、治疗,诊疗行为合法、正确。二审中,赵阳曾陈述,本案争议的焦点并不是赵阳是否有精神病,而是卫生中心对赵阳强制治疗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符合强制治疗的法定条件。
大学生被强行关进精神病院134天:被逼自证没患精神病
2017年11月23日,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洛阳师范学院在对学生管理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学生及时与其家长联系并反映情况,是学校对学生管理职责的体现,且洛阳师范学院并未参与原告的送医、就医及治疗,不存在侵权行为。原一审认为,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赵阳有自伤或伤人行为,不属于必须强制治疗的情形,且赵阳的门诊检查报告结论为不是精神病。因此,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对赵阳采取强制措施,行为欠妥不当,构成侵权。一审判决后,赵阳和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均提起上诉。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在二审的答辩状中称:对赵阳进行诊断、治疗的医师是精神科执业医师(副主任医师),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有权有资格对赵阳进行精神障碍诊断、治疗,诊疗行为合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