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新规:离婚案件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填写《财产申报表》!拒不申报者少分或不分财产!
33.疏导过程中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4.疏导工作结束后,协作机构应向人民法院出具疏导情况报告,人民法院可以将之作为审理案件的参考。疏导的相关材料随案归于副卷,不得对外公开。五、审理规程35.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一般诉讼权利义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有权申请调查取证、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援助、减免诉讼费用等内容。36.涉及个人隐私的家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不公开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家事案件,如果公开审理不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不公
“最高法:离婚案最长可设3个月冷静期”
33.疏导过程中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4.疏导工作结束后,协作机构应向人民法院出具疏导情况报告,人民法院可以将之作为审理案件的参考。疏导的相关材料随案归于副卷,不得对外公开。五、审理规程35.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一般诉讼权利义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有权申请调查取证、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援助、减免诉讼费用等内容。36.涉及个人隐私的家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不公开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家事案件,如果公开审理不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不公
最高法院发布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意见(试行)
33.疏导过程中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4.疏导工作结束后,协作机构应向人民法院出具疏导情况报告,人民法院可以将之作为审理案件的参考。疏导的相关材料随案归于副卷,不得对外公开。五、审理规程35.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一般诉讼权利义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有权申请调查取证、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援助、减免诉讼费用等内容。36.涉及个人隐私的家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不公开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家事案件,如果公开审理不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不公
最高院新规:离婚案件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填写《财产申报表》!拒不申报者少分或不分财产!
33.疏导过程中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4.疏导工作结束后,协作机构应向人民法院出具疏导情况报告,人民法院可以将之作为审理案件的参考。疏导的相关材料随案归于副卷,不得对外公开。五、审理规程35.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一般诉讼权利义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有权申请调查取证、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援助、减免诉讼费用等内容。36.涉及个人隐私的家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不公开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家事案件,如果公开审理不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不公
最高院:离婚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填写《家事财产申报表》
家事审判合议庭组成人员应当至少有一名女性法官或者女性人民陪审员。加强家事案件审判人员司法能力建设。配合审理家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会同妇联、司法行政、卫生等部门定期组织司法辅助人员参加培训,并进行考核。49.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向特邀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发放课工、交通等补贴,对表现突出的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和家事调查员给予物质或者荣誉奖励。人民法院聘请应当给付适当的报酬。上述补贴经费或者报酬经费应当纳入人民法院专项预算。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专项经费。
BTV庭审纪实“北京法官故事”——西城法院“家事女法官”张爽
在矛盾的形成过程中,一部分当事人会因承受能力等原因产生问题,而他们往往察觉不到,更无法采取正确的方式进行自我调适或寻求有效帮助。于是,张爽尝试通过法院与妇联联合设立的妇女维权合议庭平台,找资深的咨询师,为当事人进行评估,运用专业手段做疏导工作。2016年至今,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已经有大约四十人次接受过咨询师的义务帮助,通过引入评估、疏导等干预措施,案件不但顺利审结,当事人的阴影也消除了。在北京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上,张爽也提出了倡议,逐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疏导机制。张爽说:家事无小事,事事牵人心。家事案件解决的不仅仅是审判问题,而是
最高院新规: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应向法院申报财产!拒不申报者少分或不分财产!
33.疏导过程中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4.疏导工作结束后,协作机构应向人民法院出具疏导情况报告,人民法院可以将之作为审理案件的参考。疏导的相关材料随案归于副卷,不得对外公开。五、审理规程35.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一般诉讼权利义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有权申请调查取证、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援助、减免诉讼费用等内容。36.涉及个人隐私的家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不公开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家事案件,如果公开审理不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不公
最高院新规: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应向法院申报财产!
33.疏导过程中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4.疏导工作结束后,协作机构应向人民法院出具疏导情况报告,人民法院可以将之作为审理案件的参考。疏导的相关材料随案归于副卷,不得对外公开。五、审理规程35.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一般诉讼权利义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有权申请调查取证、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援助、减免诉讼费用等内容。36.涉及个人隐私的家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不公开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家事案件,如果公开审理不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不公
头条|最高法院出台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意见(全文)
33.疏导过程中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4.疏导工作结束后,协作机构应向人民法院出具疏导情况报告,人民法院可以将之作为审理案件的参考。疏导的相关材料随案归于副卷,不得对外公开。五、审理规程35.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一般诉讼权利义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有权申请调查取证、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援助、减免诉讼费用等内容。36.涉及个人隐私的家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不公开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家事案件,如果公开审理不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