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编草案规定“离婚冷静期”后 三成左右夫妻不离了
在冷静期内,法官邀请了专业的咨询师为男方前后做了4次疏导,并教给他一些技巧,怎么帮助妻子改善夫妻关系。第三次疏导时,男方高兴地说,咨询师的高招有效果了,妻子以前不喜欢跟他一起旅游、运动,现在不但愿意去了,还主动买了一身运动服。两个人最终也没有离婚。“现在社会上缺乏对夫妻的婚姻指导,缺乏多重纠纷解决途径。以前家里有矛盾,单位、居委会甚至邻里街坊都来帮着调解,现在没有外部的帮助,最简单的方式反倒是离婚。”张爽法官觉得,冷静期其实应该推广到法院之外,推到社会上,张爽法官告诉记者,有的国家就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申请后要经过咨询机构的疏导。其目的就是要让夫妻双方通
深圳宝安法院出台广东首份家事心理咨询规程家事审判全流程科学化心理疏导
张力英说,实际上刘某和李某的感情基础牢固,经过调解员耐心劝导以及咨询师疏导等过程,帮助他们找到了矛盾症结,通过剖析双方在婚姻中的关系、角色、责任,明确双方的问题,能够更好地明确修复婚姻关系的方向,帮助夫妻排除感情障碍,建立有效沟通,修复破损婚姻家庭关系,促进家庭成员的成长,充分体现家事诉讼的治疗、修复功能。
夫妻离婚争夺小孩抚养权,一次心理测评令法院最终改判
相关链接:哪些情形需要疏导具有下列情形的,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议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接受疏导:(一)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而另一方当事人坚决不同意离婚,情绪激动的;(二)离婚纠纷中所涉及的未成年人情绪波动较大或者有反常行为,需要疏导的;(三)未成年人探望权纠纷以及亲子关系案件中的当事人及近亲属情绪波动较大的;(四)家庭暴力持续时间较长,对当事人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五)其他需要进行疏导的情形。记者唐中明摄影报道
失独后丈夫又提出离婚 心理咨询师介入开导
经过张老师近一个半小时的疏导,李女士的情绪才有所平复,主动签收了应诉材料,也正视了自己与丈夫之间因失去儿子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并表示回去会努力改变与丈夫的相处方式,尽早使夫妻关系缓和,并对张老师的专业疏导及法院周到细致的安排表示非常感谢,也希望法院尽早为其丈夫提供专业的疏导,帮助他们这个家庭早日走出创伤,恢复平静。?版权声明:如涉及版权问题,
最高院新规:离婚案件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填写《财产申报表》!拒不申报者少分或不分财产!
39.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一并处理。对财产分割问题确实不宜一并处理的,可以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未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提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释明,引导当事人明确诉讼请求。当事人就子女抚养问题未达成一致,又坚持不要求人民法院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可以判决不准离婚。40.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疏导等工作。冷静期结束,人民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41.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可以为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
最高院新规:离婚案件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填写《财产申报表》!拒不申报者少分或不分财产!
39.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一并处理。对财产分割问题确实不宜一并处理的,可以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未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提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释明,引导当事人明确诉讼请求。当事人就子女抚养问题未达成一致,又坚持不要求人民法院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可以判决不准离婚。40.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疏导等工作。冷静期结束,人民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41.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可以为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
“最高法:离婚案最长可设3个月冷静期”
39.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一并处理。对财产分割问题确实不宜一并处理的,可以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未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提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释明,引导当事人明确诉讼请求。当事人就子女抚养问题未达成一致,又坚持不要求人民法院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可以判决不准离婚。40.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疏导等工作。冷静期结束,人民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41.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可以为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
最高法院发布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意见(试行)
39.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一并处理。对财产分割问题确实不宜一并处理的,可以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未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提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释明,引导当事人明确诉讼请求。当事人就子女抚养问题未达成一致,又坚持不要求人民法院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可以判决不准离婚。40.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疏导等工作。冷静期结束,人民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41.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可以为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
父母离婚对孩子会造成长期的创伤,太仓法院坚持“未成年人利 益最大化”原则,创新司法实践,保障未成年当事人健康成长—— 父母离婚如何让孩子创伤最小?
案件受理后,法官及时引入疏导机制,由专业的咨询师分别约谈双方,剖析问题,找到症结。最终,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好聚好散,在一致同意保证孩子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太仓法院少年庭庭长陆红一介绍,涉少民事案件大多涉及亲情关系,父母亲属间的诉讼会对未成年人带来创伤,将疏导引入涉少民事案件,及时缓解了当事人的负面情绪,不仅有利于矛盾纠纷的解决,也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截至目前,已有20名当事人接受疏导,化解矛盾激化案件10余起。建立未成年人专项司法救助机制陆红一介绍,离婚夫妻之间的矛盾往往都是日积月累的,矛盾调解难度较大且容易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