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离婚的夫妻走进这间小屋子 半年有3000对都不离了
一位年轻女子走进婚姻家庭辅导室时,直接说出了婚后的矛盾:婆媳相处不愉快。她说,婆婆不喜欢她,经常恶语相待,认为她是从农村出来的,看不起她。而丈夫呢,对她还有小暴力,创业也遭遇经济不景气,让她觉得生活没有意义。而闹到离婚登记处之前,原本是准备拍婚纱照,前不久才进行结婚登记。而新婚丈夫却说,她违背了母亲的意愿,和妻子私自结婚,平时妻子和妈妈斗气,把他夹在中间,感到压力很大。社工深入了解发现,二人闹离婚还有其它原因,包括夫妻双方及双方家长因为彩礼问题意见不合。妻子经营“小花卉”事业不景气,给她和生活造成很大的压力,影响生活情绪,且她把此情绪带到生活里。怎们办?社工分析发现,因经济彩礼问题意见不一致导致夫妻离婚,看似一个经济问题,其实夫妻求助者间没有大的原则性问题,
四川婚姻登记窗口拟“半隔离” 还可设置化妆室、更衣室
实施细则:有条件的婚姻登记处应设置化妆室、更衣室根据《实施细则》,婚姻登记场所应当设置在交通便利,周边环境良好的区域,并设有候登大厅、结婚登记区(室)、离婚登记室和档案室,有条件的婚姻登记处应设置颁证厅和婚姻家庭辅导室。同时,婚姻登记区(室)应当设置足够的登记窗口。登记窗口采取半隔离措施,保持相对独立互不干扰,保护婚姻当事人个人隐私。婚姻登记员与当事人中间无隔离屏障。颁证厅应当悬挂国徽,设置颁证台,配备音像、灯光设备,设置亲友观礼席。婚姻家庭辅导室应具有较强的私密性,设在相对安静的区域并设有明显标志,营造温馨、舒适的良好氛围。此外,有条件的可设置化妆室、更衣室。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积极使用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提高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率。不想在人海中苦苦寻觅你熟悉的910,就赶快加星标吧!
济南市妇联、市民政局联合督导检查我市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建设情况
商河县婚姻家庭辅导中心面积20平方,1间辅导室,商河县农业人口占多数,婚姻家庭关系基础较好,与其它区县相比,离婚数量较少,标识制度上墙,已正常开展辅导工作。
滕州市婚姻家庭辅导中心举行揭牌仪式
目前,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已建成为面积100余平方米,中心悬挂全省统一的名称标识,辅导室设施设备齐全,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监控、资料储存柜等办公设施,同时为当事人提供了软座沙发、茶几等辅助家具,备有饮用水和纸巾等用品。中心设有独立的辅导室4间,具有较强的私密性,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
办理结婚离婚要分设场所
综合新华社图解新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范》修订的重点◎首次提出乡(镇)婚姻登记机关的设置标准和要求◎明确婚姻登记机关应当配备专职婚姻登记员◎将婚姻家庭辅导和结婚登记颁证工作纳入《规范》◎提出了婚姻登记机关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要求◎补充完善了补领证件的程序和要求◎明确了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加强与本地区人民法院的婚姻信息共享工作3.允许有条件的省份在辖区范围内跨区域为当事人补领婚姻证件︽规范︾新增了哪些便民举措婚姻登记/常住户口北京市延庆区可直接在东城区民政局申请补领结婚证4.婚姻登记处应当有独立的场所办理婚姻登记
市妇联、市民政局调研组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考察交流
5月25日上午,烟台市妇联宋修波副主席、烟台市民政局徐希超副局长一行5人,在区妇联林丽云主席、区妇联王新华副主席、区民政局别瑞礼副局长的陪同下,来我区婚姻登记处调研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和婚姻家庭辅导业务的开展情况,并现场参观了婚姻登记大厅、离婚辅导室、颁证室及婚姻家庭辅导室等功能区域,听取了工作人员关于婚姻登记工作以及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相关情况的介绍。市民政局徐希超副局长对福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良好的精神面貌,以及规范化的管理给予了高度评价,徐局长提出下一步要综合考虑婚姻登记处的办公场所达标和人性化建设问题、婚姻家庭辅导专业人员的合理配备和经费使用问题,通过此次交流,大家都感觉开拓了工作思路和眼界,受益匪浅。严格要求自我,我们将结合本地实际,为构建幸福家庭、和谐社会作出更大努力。
【故事】这个县,有“四宝”护航幸福婚姻家庭!(316)
民政部门在婚姻登记阶段进一步加强婚姻家庭伦理和相关法律知识宣传,配备电子设备播放幸福婚姻指导手册、婚姻健康宝典等材料;妇联组织通过开展以和谐婚姻为主题的公益讲座、开展婚姻家庭问题咨询等形式,排除苗头性、隐患性问题,努力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阶段;法院建立少年与家事审判庭,针对婚姻家庭纠纷“亲情厚宜调解”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旁听庭审、以案说法等宣传教育活动和调解劝导工作,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实效。↑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赡养纠纷4.创新审判原告贵某现年70岁,年轻时离家出走,20多年后回家,出走前有子女4个。贵某现要求4个子女承担其今后居住养老院的费用。明溪法院家事法官结合案情实际,选择在法院设立的家事审判调解室,与人民调解员一起对本起案件进行调解,对原、被告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四川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实施细则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实施细则:有条件的婚姻登记处应设置化妆室、更衣室根据《实施细则》,婚姻登记场所应当设置在交通便利,周边环境良好的区域,并设有候登大厅、结婚登记区(室)、离婚登记室和档案室,有条件的婚姻登记处应设置颁证厅和婚姻家庭辅导室。同时,婚姻登记区(室)应当设置足够的登记窗口。登记窗口采取半隔离措施,保持相对独立互不干扰,保护婚姻当事人个人隐私。婚姻登记员与当事人中间无隔离屏障。颁证厅应当悬挂国徽,设置颁证台,配备音像、灯光设备,设置亲友观礼席。婚姻家庭辅导室应具有较强的私密性,设在相对安静的区域并设有明显标志,营造温馨、舒适的良好氛围。此外,有条件的可设置化妆室、更衣室。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积极使用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提高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率。
四川婚姻登记窗口拟"半隔离" 还可设置化妆室、更衣室
实施细则:有条件的婚姻登记处应设置化妆室、更衣室根据《实施细则》,婚姻登记场所应当设置在交通便利,周边环境良好的区域,并设有候登大厅、结婚登记区(室)、离婚登记室和档案室,有条件的婚姻登记处应设置颁证厅和婚姻家庭辅导室。同时,婚姻登记区(室)应当设置足够的登记窗口。登记窗口采取半隔离措施,保持相对独立互不干扰,保护婚姻当事人个人隐私。婚姻登记员与当事人中间无隔离屏障。颁证厅应当悬挂国徽,设置颁证台,配备音像、灯光设备,设置亲友观礼席。婚姻家庭辅导室应具有较强的私密性,设在相对安静的区域并设有明显标志,营造温馨、舒适的良好氛围。此外,有条件的可设置化妆室、更衣室。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积极使用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提高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率。历史变迁:从什么时候开始结婚需要进行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