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律师:如果在离婚时,发现夫妻一方伪造债务的,该如何处理?
2、离婚时,如发现一方与他人串通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3、离婚后,如发现对方离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离婚后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时,也可以请求多分财产,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律师提示:夫妻双方对某项债务是否为虚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发生争议时的处理方案及思路。在离婚诉讼中未予认定的债务,并不代表债权人以民间借贷纠纷起诉也肯定不予认定,要相应案件中的认定结果要根据该案的证据和案情才能判断。
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综上所述,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或因为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对协议内容反悔的,都可通过起诉解决。
离婚后,一方不支付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协议离婚后,若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应当准备好离婚协议书、孩子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并写好民事诉状诉讼至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对于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的案件,要注意以下几点:1、在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案件中,应以孩子做为原告,抚养孩子一方的父或母做为法定代理人,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作为被告进行诉讼。2、判决生效后,如一方仍不履行生效判决,应当在判决书生效两年内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离婚协议不履行怎么办?
四、离婚协议书不履行怎么办上面已经阐述了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那么应该怎么办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是说,由于履行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法院查明协议是在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则会撤销离婚协议,否则,会判决另一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
夫妻一方找不到人,就不能离婚了,法官说可以的
(2)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和《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会准予离婚。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2015年)第二百一十七条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普法课堂」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综上所述,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或因为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对协议内容反悔的,都可通过起诉解决。长按关注正德•尚法•惟民1、部分内容和图片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离婚诉讼中几个常见问题解读。 免费法律咨询
如果一方在离婚后才发觉对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故意隐瞒己方过错、隐瞒财产等情节的,离婚协议中的“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的处理”等条款是有效的;对于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得视不同的情况来处理:若办理离婚登记之日至起诉之日尚未超过一年,且有证据证明协议双方在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真相),则该财产分割部分的内容属于法律规定的可申请变更和撤销的情形;若办理离婚登记之日至起诉之日已超过一年(这里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即使有证据证明协议双方在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该财产分割部分也是有效的。也就是说,超过一年的,财产分割的内容有效;未超过一年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
夫妻离婚后,可以更改子女姓氏吗?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三、离婚协议中关于一方未按时支付抚养费,另一方有权更改子女姓名的约定实为对对方权利的剥夺,该约定与法律相违背,属于无效条款,且改姓属于户籍管理机关的行政职权范围,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四、如果一方擅自改变子女姓名,另一方怎么办?(一)前往公安机关申请恢复子女原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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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方在离婚后才发觉对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故意隐瞒己方过错、隐瞒财产等情节的,离婚协议中的“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的处理”等条款是有效的;对于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得视不同的情况来处理:若办理离婚登记之日至起诉之日尚未超过一年,且有证据证明协议双方在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真相),则该财产分割部分的内容属于法律规定的可申请变更和撤销的情形;若办理离婚登记之日至起诉之日已超过一年(这里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即使有证据证明协议双方在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该财产分割部分也是有效的。也就是说,超过一年的,财产分割的内容有效;未超过一年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