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意外去世,500万房产妻子竟无权继承!听了原因心都碎了......
但实际上,从法律而言,并没有所谓的假离婚,离婚协议签订后,领了离婚证,夫妻双方就不再具有法律赋予权利和义务。如本案中所述,离婚后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面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要求分隔或继承;又如另一方选择与其他人再婚的,假离婚的另一方面也没有权利表示异议。这里需要提醒的是:第一,财产分割时,尽量全面地处理双方的财产(例如,房、车、股权、股票收益、银行存款),把双方的财产都列明,逐一分配。不要因为是假离婚,就随便就某一个房产进行分割。因为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要在离婚后追回对方财产,需要通过人民法院起诉,才能再次分割。在夫妻双方对簿公堂的时候,想要再和平协商分割,就比较困难了。第二,关于复婚的问题。假离婚最悲催的莫过于
复婚后再离婚,法院最终宣布,房产归老婆一人所有!
因此,房产属于胡女士的个人财产,即使离婚后,房屋也应归其一人所有。关于“复婚后再离婚财产应该如何分割”这一问题,法律是这样规定的:1、复婚前的离婚协议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并不会因为复婚就失效。举个例子:第一次婚姻离婚后分得的财产,会成为第二段婚姻的婚前个人财产。2、复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复婚后,依然归个人所有。因此这类财产复婚后再离婚是不可分割的。3、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殊的约定下,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这类财产是可以进行分割的。许多人以为复婚是第一段婚姻的延续,其实在法律上复婚与第一次结婚没有任何区别。
丈夫意外去世,妻子却无权继承500万房产,只因他俩当初……
公证处根据《民法通则》与《继承法》的规定,告知邵先生对这套当时离婚时划分给秦女士的房屋只有四分之一的继承权,份额等同于秦女士的父母与孩子。这让邵先生非常不解,“这套房子是我们婚后一起买的,中途只是‘假离婚’,而且又复婚了,这房子应该有一半是我的,怎么会都是遗产?”公证处告知邵先生:离婚后又复婚的,财产归属并不能自动恢复成离婚前的状态。邵先生与秦女士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将这套房屋给予秦女士,即使复婚,这套房屋仍属于秦女士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假离婚”,邵先生可以占有这套房产5/8的份额。计算方式为夫妻共有财
2017年北京假离婚案例三则:假离婚成真,房产归谁|家理律所
2016年7月,女方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要求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女方指的夫妻共同财产仅为男方名下的朝阳房产,通州两套商铺离婚时已经约定归女方,自己出资较多,要求按出资份额多分。白先生认为,双方离婚均非真实意思表示,现在真离婚,【法院判决】双方多次离婚又复婚,分别登记在女方和男方名下,虽然女方主张法律上没有假离婚,双方两次离婚协议均约定婚后所有财产均归女方所有,但是“所有财产”的表述属于约定不明,且双方离婚后
丈夫意外去世,妻子却无权继承500万房产,只因他俩当初…
而在“假离婚”之后,却只能继承到1/4。“这房子现在起码价值250万,我这一下就损失近100万啊!”听到公证处的解释,邵先生内心五味杂陈。公证处提醒:复婚并不能使财产归属自动恢复到离婚前的状态,类似邵先生与秦女士的情况应在复婚后到公证处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公证,约定房屋为夫妻共同共有,或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众多的“假离婚”案例中,邵先生与秦女士已属不幸中的万幸,还有更多人最终落得人财两空的下场。
这对夫妻决定“假离婚”!没想到丈夫意外去世,妻子无权继承500万的房产…
这让邵先生非常不解,“这套房子是我们婚后一起买的,中途只是‘假离婚’,而且又复婚了,这房子应该有一半是我的,怎么会都是遗产?”公证处告知邵先生:离婚后又复婚的,财产归属并不能自动恢复成离婚前的状态。邵先生与秦女士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将这套房屋给予秦女士,即使复婚,这套房屋仍属于秦女士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假离婚”,邵先生可以占有这套房产5/8的份额。计算方式为夫妻共有财产的1/2,加上与孩子、妻子的父母共同平分继承妻子1/2的遗产。而在“假离婚”之后,却只能继承到1/4。“这房子现在起码价值250万,我这一下就损失近100万啊!
2017年北京假离婚案例三则:假离婚成真,房产归谁
白先生认为,双方离婚均非真实意思表示,现在真离婚,【法院判决】双方多次离婚又复婚,分别登记在女方和男方名下,虽然女方主张法律上没有假离婚,双方两次离婚协议均约定婚后所有财产均归女方所有,但是“所有财产”的表述属于约定不明,且双方离婚后还一直共同生活,形成同居关系,两处房产结合双方婚姻情况及离婚后共同生活情形,应认定属于共同财产,现女方主张离婚,应该对其双方所有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案例三】存款500万全部归张先生所有,双方也未签订任何假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双方还在一起共同生活,离婚半年男方不再回家,并以双方已经离
夫妻假离婚买房 丈夫意外去世妻子被判无权继承
公证处提醒:复婚并不能使财产归属自动恢复到离婚前的状态,类似邵先生与秦女士的情况应在复婚后到公证处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公证,约定房屋为夫妻共同共有,或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假离婚买房,危险!
而假离婚,恰恰是两人自愿的,离婚协议也是双方友好协商、合作炮制的,基本上难以单方推翻。在离婚和复婚之间折腾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前财产就已经开始发生变化了。如果哪一天夫妻双方又复婚,那当初假离婚之后的财产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只有在复婚之后取得的财产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三、假离婚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任何一方取得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了。假设双方复婚,该财产也是“婚前个人财产”,除非双方有特别约定,否则不发生共有。
限购再度收紧“假离婚”购房套路多风险大,拿来考验爱情明智吗?
风险一:如果双方复婚,离婚协议约定的房屋归属及离婚后购置的房产分别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通过离婚协议,将夫妻共有房产转移至一方名下是“假离婚”购房的必要步骤之一,办理离婚手续后,该房产在法律上属一方所有。再者,离婚后再次购房,房屋产权必然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在再婚后,“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也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换言之,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