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有哪些

离婚律师:婚后所得的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除了下面这条法律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发布时间:2018-12-05 04:09:54 浏览量:7855

2018年婚姻法新规,以下6种情况,不符合结婚程序,婚姻无效!

相信您对有关“哪些婚姻是不合法的”以及“婚姻不合法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也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不合法婚姻的具体情形。但还要注意的是,违法建立无效婚姻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应无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触犯刑法的,则要负刑事责任。今天就介绍到这,若您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其次要注意:利害关系人才可以申请婚姻无效。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中国法律律师响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是多久?婚内出轨如何认定过错?哪些情形下彩礼不予返还?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薛之谦复婚,律师解读4大法律问题(特别注意最后一条)

《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记。”《婚姻登记办法》第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四、离婚时已经分割的财产、复婚前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关键部分)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

家庭法律风险提示与防范措施(婚姻篇)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6、什么是夫妻忠诚协议、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对于夫妻忠诚协议的定义,法律上没有规定。只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且认为“夫妻忠诚协议”源起于此。目前通说认为,“夫妻忠诚协议是指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约定的夫妻双方不得违反的婚外性行为义务、约定违约责任、以变更夫妻人身权利义务或财产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协议,目的是为了维系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持续稳定,或者是为了惩罚有过错方而达成的协议。”

离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离婚有哪些方式?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魏卓律师总结:以上就是“离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离婚有哪些方式?”的全部内容,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中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期间的财产归属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上的规定处理。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有以下5个原则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指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双方的个人财产。那么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呢?

复婚需要户口本吗?复婚和再婚的手续有哪些?

(五)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带上离婚证。二、申请再婚有哪些特别规定(一)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二)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

薛之谦复婚?没那么简单!【社会焦点】

《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记。”《婚姻登记办法》第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四、离婚时已经分割的财产、复婚前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关键部分)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没办离婚手续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如,貂蝉与吕布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貂蝉发生工伤,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应注意的2个小问题1、约定优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被“假离婚”后,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与其介绍什么叫假离婚、假离婚有哪些风险、劝人不要假离婚等知识,不如告诉人们如何理性地假离婚、如何甄别假离婚的风险,以及出事后如何自救等方案。毕竟律师是解决问题起到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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