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解读——无效婚姻
五、宣告婚姻无效的效力婚姻法第12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明确指出:“婚姻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显然对婚姻无效采取了宣告无效的解释。六、宣告婚姻无效的财产处被宣告无效的婚姻自婚姻成立之日起无效,当事人同居生活期间的财产关系不得适用婚姻法有关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无效
实务调研 ▍最高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如何理解“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
而当事人申请宣告重婚无效是民事审判范围,应当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规定的精神办理。不支持当事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并不意味着不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从域外的规定来看,很多也是认为重婚存在阻却事由,不是当然的绝对无效。如挪威婚姻法规定:“重婚时在第二次婚姻请求无效宣告之诉之前,第一次婚姻解除或宣告为无效时,第二次无需再举行婚式而成为有效。”澳门民法第1506条规定:“重婚者的前一婚姻被解除(包括配偶一方死亡或双方离婚)或者被撤销的,其后一婚姻(重婚)则成为有效婚。”俄罗斯民法第29条规定:“在审理确认婚姻无效案件时,如果法律不准结婚的条件已经消除,法院可以认定
最高法民一庭:如何理解“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
而当事人申请宣告重婚无效是民事审判范围,应当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规定的精神办理。不支持当事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并不意味着不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从域外的规定来看,很多也是认为重婚存在阻却事由,不是当然的绝对无效。如挪威婚姻法规定:“重婚时在第二次婚姻请求无效宣告之诉之前,第一次婚姻解除或宣告为无效时,第二次无需再举行婚式而成为有效。”澳门民法第1506条规定:“重婚者的前一婚姻被解除(包括配偶一方死亡或双方离婚)或者被撤销的,其后一婚姻(重婚)则成为有效婚。”俄罗斯民法第29条规定:“在审理确认婚姻无效案件时,如果法律不准结婚的条件已经消除,法院可以认定婚姻
最高法民一庭:如何理解“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
而当事人申请宣告重婚无效是民事审判范围,应当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规定的精神办理。不支持当事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并不意味着不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从域外的规定来看,很多也是认为重婚存在阻却事由,不是当然的绝对无效。如挪威婚姻法规定:“重婚时在第二次婚姻请求无效宣告之诉之前,第一次婚姻解除或宣告为无效时,第二次无需再举行婚式而成为有效。”澳门民法第1506条规定:“重婚者的前一婚姻被解除(包括配偶一方死亡或双方离婚)或者被撤销的,其后一婚姻(重婚)则成为有效婚。”俄罗斯民法第29条规定:“在审理确认婚姻无效案件时,如果法律不准结婚的条件已经消除,法院可以认定婚姻
什么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的宣告程序是?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子女抚养,综上所述,无效婚姻就是虽然已经登记结婚,但是因为具备某些法律上不允许的条件,经过起诉,可以由法院宣告无效的一种制度。可以起诉要求宣告婚姻无效的条件是,重婚、有疾病、未达到婚龄、有亲属关系这四点。要求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是向法院起诉,并且提供婚姻无效的证据哦~好啦,小Q这期的法律讲堂就到此结束了,如果您还有问题想要咨询,我们下期再见。
关于《婚姻法》中婚姻无效情形的分析
“总之,结婚时存在婚姻无效的情形,不一定申请婚姻无效的时候依然存在这些情形。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在婚姻无效的情形已经消失的情况下,婚姻被认为有效。比如:重婚的,如果前婚已经解除,自然不在存在重婚的问题,不能宣告婚姻无效;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如果通过亲子关系的否定,证实不存在血缘关系,也不能宣告婚姻无效;婚前患有的疾病,如果在向法院申请之时治愈的,也不能判决
法大说法 | 重婚情形已消失能否判定现存婚姻有效
笔者通过北大法宝、威科案例查询自2012年至2017年因重婚而婚姻无效纠纷案生效判决共128例,仅上述四例生效判决认为重婚行为违反一夫一妻制,申请确认婚姻无效时,重婚者无论是存在两个婚姻关系,还是只存余一个婚姻关系,人民法院都应判决宣告构成重婚的婚姻无效。其余判决均不加区分地不再支持宣告婚姻无效。笔者同意第二观点,即重婚不存在阻却事由,应当宣告无效。理由如下:一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八条对适用范围未加区分是不客观的,如“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导致婚姻无效情形就不可能消失,存在消失情形的仅能是婚姻法第十条第三款和第四款;二是,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
虚假报年龄领取结婚证有效吗
无效婚姻包括哪几种类型依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关于结婚的条件和程序的规定,可以把无效婚姻分为下列类型:1.包办及买卖婚姻。就是违反婚姻自主原则的无效婚姻。2.早婚。即男女双方或一方未达法定婚龄的无效婚姻。3.重婚。就是男女双方或一方违反一夫一妻制原则的无效婚姻。4.血亲婚。就是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的无效婚姻。5.疾病婚。就是男女双方或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未经治愈的无效婚姻。6.未
无效婚姻损害赔偿标准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是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这是对结婚年龄的最低限制,低于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以上就是无效婚姻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无效婚姻损害赔偿我国的法律还没有相关的规定,对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可以进行调解,在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同时可以要求婚姻损害赔偿损失的,法院只能判决宣告你们之间的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纠纷中法院如何认定“重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
但在他人诉讼至法院之前,夫妻一方的前一段婚姻已经经法院判决解除,重婚的状态已不存在,当事人之间构成无效婚姻的法定事由亦已消除。当事人依据该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案号:(2016)京0111民初7331号审理法院: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4.重婚的一方原配偶已死亡,他人请求确认其现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晋某与宋某甲、宋某乙婚姻无效纠纷再审案案例要旨: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