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写作】婚姻法毕业论文题目精选
87、建国初甘肃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研究88、契约精神的导入与中国婚姻法的现代转型89、论我国夫妻财产制的新变化90、中国婚姻法学三十年知识图谱91、关于《婚姻法》解释(三)中夫妻财产制度若干问题的研究92、法律移植中的本土化建构9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夫妻财产相关规定之评析94、论离婚诉讼中婚前按揭房产的归属与分割95、论个人婚前按揭房屋在离婚纠纷中的处理96、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97、论家务劳动价值的补偿98、柯尔克孜族婚姻习惯与国家婚姻法的冲突与调适99、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婚姻法律制度之探析100、浅析《婚姻法>司法解释三》101、离婚财产分割中的房屋
离婚时能否主张损害赔偿
(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期限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条的规定,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登记离婚后无过错方向人民法院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期限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
离婚,也有损害赔偿吗?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诉讼离婚: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原告时,须在
离婚损害赔偿那些事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诉讼离婚: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原告时,须在离婚诉讼中提出。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被告时,原则上须在离婚中提出,但是有两个例外。第一,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出损害
现役军人离婚程序:夫妻一方是军人的能离婚吗怎么办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其配偶提出离婚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3、不适用婚姻法33条规定的军人离婚案件:即以下两类军人离婚案件不适用《婚姻法》第33条的规定:(1)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案件不适用《婚姻法》第33条的规定。该种情况是不能适用《婚姻法》第33条的规定,只能按一般离婚案件处理即按婚姻法第32条规定办理。
对新中国第一部法律的修改,折射出改革开放的进程
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修改婚姻法的决定,对于1980年通过的婚姻法做了许多重要修改和补充,内容共有33项。比如,在法律原则方面增加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的内容,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确立了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制度。在家庭关系方面,细化了法定夫妻财产制,明确了夫妻共有财产和个人所有财产的范围,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约定财产制等。在离婚方面,列举了法院判决离婚的具体理由;规定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一方在家务方面履行较多义务的,离婚时享有补偿请求权,等等。2001年婚姻法对离婚后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做出了较为全面、详细和明确的补充。这既是法律不断走向完善的表现,也反映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生活日益富裕的实际。
对新中国第一部法律的修改,折射出改革开放的进程
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修改婚姻法的决定,对于1980年通过的婚姻法做了许多重要修改和补充,内容共有33项。比如,在法律原则方面增加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的内容,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确立了婚姻无效和可撤销制度。在家庭关系方面,细化了法定夫妻财产制,明确了夫妻共有财产和个人所有财产的范围,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约定财产制等。在离婚方面,列举了法院判决离婚的具体理由;规定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一方在家务方面履行较多义务的,离婚时享有补偿请求权,等等。2001年婚姻法对离婚后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做出了较为全面、详细和明确的补充。这既是法律不断走向完善的表现,也反映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生活日益富裕的实际。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婚姻家庭法 (1~10章)
《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正确5.《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正确这门课的签到数比较多,所以大家不要着急往前看哈,每天都登录一下刷刷签到数。这门课的测验题比较少,机制也比较有趣,如果不全对的话,它会弹出提示,让你改到全对为止。题目都是判断题,还都是正确的。所以大家不需要我也能愉快的刷慕课D。UOOCCKNOTONLY参考
4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01】30号)
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