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规定

我国夫妻房产约定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青岛律师牛艇光

其次,如果根据夫妻签订房产协议的背景和协议的内容能够确定双方当时是基于赠与的意思表示约定房产归属的,则该约定理应适用《合同法》关于赠与的规定,婚姻家庭领域的协议常常涉及到财产权属的条款,对于此类协议的订立、生效、撤销、变更等并不排斥《合同法》的适用,一方赠与另一方全部或部分房产份额的,在没有办理变更登记之前,依照《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是完全可以撤销的。再次,如果夫妻签订

发布时间:2018-09-24 04:59:34 浏览量:7727

2018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的规定是什么?

2018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的规定是非常的详细的,那么这种房产分割的时候其实就是按照相应的出资份额分割的,得到房子产权的人就需要支付一定的现金给当初买房子的人员。如果您还有关于2018新婚姻法其他相关内容,

必看!新婚姻法:2018关于婚前房产的规定?小心离婚后房产归别人

由父母赠予的婚前房产若是明确表示接收人,那么此房产则视为一方的房产,倘若婚前房产由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款,那么该房产视为双方共同财产,需要协商处理。

2018年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分配是什么?

(三)新婚姻法年规定,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四)新婚姻法年规定,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

最高法案例:离婚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但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第一,《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复函》(〔2015〕民一他字第9号)规定,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不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19日作出(2015)日商初字第215号民事调解书,属于对外担保之债,根据上述复函的规定,涉案债务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周凤珠与周春海于1991年9月27日结婚,于2

超详细!夫妻离婚,9类房产分割归属法律问题一览!

法官提醒夫妻双方在购房时应该将双方姓名同时签署在购房合同、发票等购房资料上,并将房产证办理在双方名下,以避免日后发生夫妻一方擅自处分的情况。5▌登记于一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

​大连婚姻家庭律师裴玉//夫妻共有房产未加名登记,赠与方撤销应如何处理?

无论夫妻双方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对方的比例是多少,都属于夫妻之间的有效约定,实质上都是一种赠与行为。问题是这种有效的赠与约定是否可以撤销?现行婚姻法中缺乏相应的规定。夫妻之间赠与的标的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合同法对赠与问题进行了比较详尽的规定,如:“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

离婚财产分割之思考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17条:“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怎么分割

就上述案例和法律规定,李某与瞿某离婚时该房产究竟归谁所有,首先应当尊重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先看双方当事人能否就此协商达成一致意见。2、关于婚内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如何计算的问题。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中对于婚内共同还贷增值部分究竟如何计算,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各地法院的具体算法不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倾向性意见认为,夫妻婚内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产升值率(房产升值率=房产现价格/房产

夫妻离婚,9类房产分割归属法律问题一览

权益遭受损害的一方只能在离婚时请求擅自处分的一方赔偿损失。法官提醒夫妻双方在购房时应该将双方姓名同时签署在购房合同、发票等购房资料上,并将房产证办理在双方名下,以避免日后发生夫妻一方擅自处分的情况。5登记于一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

夫妻离婚,9类房产分割归属法律问题一览

权益遭受损害的一方只能在离婚时请求擅自处分的一方赔偿损失。法官提醒夫妻双方在购房时应该将双方姓名同时签署在购房合同、发票等购房资料上,并将房产证办理在双方名下,以避免日后发生夫妻一方擅自处分的情况。5登记于一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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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时父母给很多零花钱,在同学里也算富裕。初二刚开学的傍晚,新同学还不是很熟络,所以会自觉和老朋友们结伴放学回家。校门口这天来了卖棉花糖小车,人有些多,我和伙伴都买上了,当我接过好大一个棉花糖时,身旁...[详情]

匿名 共3个回复>

首先,你对于她的态度全部都来自于她的朋友,可以说这是非常不准确的,或者说从实际意义上来说,她根本还不是你女朋友,这种状态只不过是一种若即若离的感觉,没有当面回应你一切都是空;其次,女的都是虚荣的,都爱...[详情]

匿名 共0个回复>

是暗示梦者夫妻间的感情一直都很好,毕竟自己是真心爱老婆的,而老婆又能感受到自己真诚的爱,但需要梦者改掉一些以往不好的做法,应该对老婆完全的信任,更多增加彼此的感情交流,夫妻间是要在一起生活一辈子的。梦...[详情]

匿名 共8个回复>

呵呵呵呵,叔叔阿姨,你们这样执着于己见,又何必来这里提问呢?对,同性恋是不道德的,同性恋是不正确的,同性恋是应该强制扭送精神病院的,对,没错,他不是个天生的同性恋。ok,您要的答案是不是就是这个?您要...[详情]

匿名 共6个回复>

听从父母决定,去做违背自己心意的事情,通常痛苦的只是你自己。特别是在婚姻这件事情上。你自己想清楚,这段婚姻到底是不是你自己想要的?这个结婚的对象是不是你想要的?哪怕你对这段感情,这个对象有一点点的怀疑...[详情]

匿名 共4个回复>

挽救婚姻方法:相互包容...

当婚姻出现危机时,该怎么解决并进行挽救呢?

爱情可以是单向的,比如我喜欢的女神,即使她瞒着我当我是备胎,我一样可以爱的死去活来;爱情可以不要任何回报,一纸婚书都不要;爱情是两个人的事,不需要门当户对;让人心跳加速的爱情,大部分是短暂的,基本是不...[详情]

匿名 共4个回复>

亲吻什么的没有感觉才是最应该关心关的。

匿名 共3个回复>

这个东西你得自己感受,因为脾气人人都会有,特别是相处久了以后。一次对你不好,并不代表不喜欢你,在对你不好之后他自己也会有惭愧的感觉,并在下一次见你时变得温柔。但是如果一直态度恶劣的话,那就很有问题了。

匿名 共3个回复>

这个……我个人觉得你们开始网聊的时候一定是互相中意喜欢的而你又是一个学生拿着父母给的生活费心潮澎湃的去找他了这本身就是一种莫大得勇气吧但是到了他的城市你应该是对他的感觉就没有觉得他不是你想像中得样子觉...[详情]

匿名 共1个回复>

在听之前,快速的把题干和选项的关键词浏览一遍,最好用笔把关键词划线或圈出来,有时间顺便可以看一下各个选项的区别,基本边听就得出答案,而且又是在听懂的基础上,不要全听完再去做题,考试的时候比较浪费时间,...[详情]

匿名 共0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