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法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概述

《关于<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三)管辖法院在离婚诉讼中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管辖法院与离婚诉讼管辖法院相同;对于《关于<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及《关于<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适用民事诉讼中“原告就被告原则”。(四)举证责任没有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下,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离婚损害赔偿诉讼同样采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发布时间:2018-12-05 05:50:47 浏览量:7386

你买的房就一定是你的吗?(婚姻法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个人财产:在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个人所有,主要有: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二、婚姻关系涉及的主要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三)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喵呜~

《民法总则》施行后婚姻法司法解释中的几个时效问题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民法总则》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是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从法律位阶上,应当优先适用位阶高的上位法,即《民法总则》。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婚姻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正的,从法律位阶上是一致的。《婚姻法》是特别法,《民法总则》是一般法。关于撤销婚姻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在《婚姻法》中有规定,因此关于本处是法律另有规定,应当优先适用特别法,即《婚姻法》。新法优于旧法《民法总则》于2017年10月1日施行。《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施行。因此其他4处应当优先适用新法,即《民法总则》。

史上最全!最高法: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裁判规则和答复意见!(2017版)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定夫妻债务的裁判思路为积极应对司法实践中认定夫妻债务存在的问题,从多个角度加强对各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其一,(2014)民一他字第10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性质如何认定的答复》(答复江苏高院)明确:“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其二,(2015)民一他字第9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复函》(答复福建高院)明确:“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不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涉及房产权属问题的法律规定梳理丨初见LEGAL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下发《婚姻家庭纠纷办案要件指南(三)》的通知第四条说明5注:参考的法律法规:《婚姻法》、《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二)、(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下发《婚姻家庭纠纷办案要件指南(三)》的通知、上海市高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一)

最高院及部分高院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裁判理由

原审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认定讼涉借款为张斌与赵薇的夫妻共同债务,判令赵薇应当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并无不当。赵薇关于原审法院”认定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上诉主张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7(2017)苏民申23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故对夫妻共同债务,应按照上述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予以认定,重点应考虑该担保之债与夫妻共同生活是否密

【论文写作】婚姻法毕业论文题目精选

夫妻共同债务的法理分析105、婚姻法的社会性别实证分析106、论美国现代婚姻法的新发展及其启示107、关于我国婚姻法军婚特殊保护条款的探究和思考108、试论《西藏自治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变通条例》的修订109、新中国婚姻法变迁之社会性别分析110、婚恋观转变与基层行政111、南京政府婚姻法的女性主义法学分析112、建国初期广州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1950-1953年)113、从法理学角度看婚姻法中的“夫妻忠实义务”条款114、论我国离婚妇女权益的婚姻法保护115、我国婚姻法军

夫妻共同债务举证责任之变迁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1年)第十八条: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3年)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3个婚姻法的小常识,了解这些可以保护自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21协议离婚不要随便把房产赠与给子女,办完协议离婚就生效,这个赠与不同于合同法中的赠与,想反悔,没门。22离婚时并不是先起诉就对他不利,不少人有此误解。23离婚协议约定了财产如何分割,双方签了字,但协议离婚没有办成,事后去法院起诉,该财产分割约定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3个婚姻法的小常识,了解这些可以保护自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21协议离婚不要随便把房产赠与给子女,办完协议离婚就生效,这个赠与不同于合同法中的赠与,想反悔,没门。22离婚时并不是先起诉就对他不利,不少人有此误解。23离婚协议约定了财产如何分割,双方签了字,但协议离婚没有办成,事后去法院起诉,该财产分割约定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因家庭暴力离婚,无过错方可否获得离婚损害赔偿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46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对离婚损害赔偿作了若干程序性的规定:(1)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46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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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尼hdrcx240e可以用usb线充电的,具体步骤是:1合上液晶显⽰屏关闭本机。2沿箭头⽅向滑动电池盖,然后将其打开。3按住电池释放杆的同时插入电池组。4关闭电池盖,并将其安全地滑动⾄原位置。5断开...[详情]

匿名 共8个回复>

你首先要确定她是不是女孩

匿名 共5个回复>

是男朋友没能力条件和我结婚找了一个离异女人有房有车有钱呵呵这就是现实。

匿名 共3个回复>

谢邀请问买房装修都是他出钱吗?如果女方家一分钱没出那么确实没有说话的资格并且以后也要做好在大事上受制于他的准备如果你们已经相处了很久在大事的处理上还没有达成共识那么以后也会危险先试着好好沟通不要吵闹如...[详情]

匿名 共4个回复>

这个……我个人觉得你们开始网聊的时候一定是互相中意喜欢的而你又是一个学生拿着父母给的生活费心潮澎湃的去找他了这本身就是一种莫大得勇气吧但是到了他的城市你应该是对他的感觉就没有觉得他不是你想像中得样子觉...[详情]

匿名 共1个回复>

挽救婚姻方法:相互包容...

当婚姻出现危机时,该怎么解决并进行挽救呢?

如果你不想离婚的话最好别去捉奸,不然你连挽回的余地也没有了。你最好想清楚抓住了你想怎么样,打人还是要钱,又不就离婚,想好了在做,冲动是魔鬼。

匿名 共1个回复>

作为一个男人,如果我自己的女朋友自己这样做,真的会很难受。如果他还爱着你,你就应该好好用心的给他做顿饭,然后等他回来,诚心的给他道歉,注意,一定要委屈的小女人的道歉,他说什么你都装可怜,委屈,不要反驳...[详情]

匿名 共0个回复>

求告知

匿名 共9个回复>

看了好多回答,答主们讲的好多奇葩女人把我都吓着了……可是,现在的女人也不都那么奇葩吧,应该还是好女人多吧?我身边的绝大部分小夫妻都很幸福啊。所以未婚男们别紧张……。

匿名 共2个回复>

其实你心里已经有答案了。A在你这里只是备胎的身份,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不喜欢他就趁早断了吧。B你才认识他一个月不到,人品三观的真实情况你还不了解,你现在对他的喜欢也只是冲动而已,他也不是言之凿凿和你在一...[详情]

匿名 共5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