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能否主张损害赔偿
(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期限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条的规定,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登记离婚后无过错方向人民法院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期限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七
婚姻家庭法 (1~10章)
正确2.按照处理离婚问题的法定程序,可分为依行政程序离婚和依诉讼程序离婚。正确3.按照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可分为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正确4.我国古代的离婚方式包括:出妻、和离、义绝、呈诉离婚。正确5.《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正确第十章1.离婚的效力,又称离婚的法律后果,包括
现役军人离婚程序:夫妻一方是军人的能离婚吗怎么办理?
(2)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不适用我国《婚姻法》第33条的规定(3)破坏军婚刑事法律责任:我国《刑法》第259条规定了“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即强奸罪)处罚。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主要根据军婚中双方当事人的身份确定管辖法院,具体如下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
4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01】30号)
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
最高院〈婚姻法〉解释(二)夫妻财产分割的解读,其中4条必读
随后的实践表明,2001年修正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和《婚姻法解释二》二十四条出台后,“假离婚、真逃债”,破坏交易安全的社会现象受到遏制,市场秩序得到有效保护。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般家庭拥有的财产数量和类型不断增加,同时因投资而产生债务的风险也在不断放大。既然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那么根据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原则,因投资经营产生的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自是应有之义。因此,对夫妻一方因投资经营所负债务,适用二十四条规定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与婚姻法相关规定精神是一致的。欢迎各位读者踊跃讨论以下问题:你们的夫妻财产是怎么主张的?
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二、三及关联法律
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
离婚时,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此条一方面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仅为婚姻关系中存在过错的一方,另一方面还规定了,要主张此项赔偿则必须以离婚为前提,不离婚不能单独提起此项请求。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应于何时提出法律对于此项请求权提出的时间限制,根据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地位不同而有所差别。对于无过错方作为原告以对方存在婚姻法第46条的情形而起诉离婚的,无过方作为原告,应当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就此提起诉讼。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夫妻双方均存在《婚姻法》第四十条的相关情形,
离婚时,无过错方是否可以申请损害赔偿?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能否只请求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9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