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离婚诉讼的8重要个时间点,切记!!!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见《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时间: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被分割的,请求分割的法律时间:无限制。离婚时(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夫妻

发布时间:2018-12-05 05:21:13 浏览量:6545

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应该何时提起损害赔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

离婚,也有损害赔偿吗?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诉讼离婚:无过错方作为离婚

离婚损害赔偿那些事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诉讼离婚: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原告时,须在离婚诉讼中提出。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被告时,原则上须在离婚中提出,但是有两个例外。第一,

离婚时能否主张损害赔偿

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三、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因此,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无过错方的配偶,第三者不是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离婚时,无过错方是否可以申请损害赔偿?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能否只请求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9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自愿离婚必须签离婚协议吗?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宁小芹律师总结:离婚协议书是否被需要,还取决于当事人选择的离婚方式,如果选择协议离婚则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则不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

离婚案件中的如何请求损害赔偿

因此,对于损害赔偿的话,可以参照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赔偿,司法实践中,该赔偿数额不大,五、请求赔偿的权利人、请求人--无过错方《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因此,并不一定是由原告方来提起损害赔偿。原告方有过错的时候,被告可以以提起反诉的方式要求损害赔偿;而被告方有过错的时候,原告在提起诉讼时一并提出。关于过错的情形及认定条件,证据搜集(如家庭暴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对认定过错的情形进行了列举。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相关情形的认定却并不明晰。

离婚诉讼--解除婚姻关系应具备什么条件

(《婚姻法》第40条)7、损害赔偿请求权:无过错方在以下情形可以要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第46条)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有权提出损害赔偿的主体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若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则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则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如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在二审期间提出,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婚姻法解释(一)》第28条——30条,《婚姻法解释(二)》第27条)8、共同财产的再次分割:离婚时,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概述

《关于<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三)管辖法院在离婚诉讼中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管辖法院与离婚诉讼管辖法院相同;对于《关于<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及《关于<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适用民事诉讼中“原告就被告原则”。(四)举证责任没有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下,

【法律课堂】离婚经济补偿与损害赔偿不一样,不能傻傻分不清!

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③]《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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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只是想让你放手,你们现在都在气头上,都很激动,你冷静一段时间后,再去和谈哈,这样会缓和一点些...哥子!同情你呀!我也刚遇到这个事,不过现在都好咯!祝你好运!

匿名 共3个回复>

选择努力付出,才会有所获。

匿名 共2个回复>

大四的时候,曾经我一个168(自称的,但我觉得他只有165)的初中同学跟我表白,要我做他女朋友,我好尴尬,多问了一句你为什么喜欢我这种呢?他答:我爸妈说要找个个高的改善家里的基因!我还能说什么。我心里...[详情]

匿名 共8个回复>

他经常回避,不是正面回答为题,,你要讲出他的内心,所藏。1:永远不要让任何一个男人成为你生命的全部,要懂得投入越多,失去越多的道理.2:不要为任何男人放弃自己的个性,其实并不是你迁就他,就可以让他觉得...[详情]

匿名 共4个回复>

一个单位的但是也很少碰面那种分手半个月就因为其他同事请客所以一起唱K原本互不打扰了但又联系了几天我单方面心存幻想吧然后被他直接了断了(他已经相亲认识了一个他说的很不喜欢的女生)才隔了一天就昨天晚上的事...[详情]

匿名 共7个回复>

挽救婚姻方法:相互包容...

当婚姻出现危机时,该怎么解决并进行挽救呢?

很煎熬,我喜欢他,但也不能喜欢他,因为这是一条不归路,一步一步走向深渊,我一个人去就好了,也不能让他陪我一起去,如果让他变得和我一样,我会有罪恶感。

匿名 共3个回复>

没人回答,十分尴尬。在搜狗搜了一下不过我个人觉得这句话是在劝对不爱自己的人不要太过分深情????我觉得这种人活不长久的样子啊。。。或者感觉还有一种意思,但我解释不来,所以来提问呀。。继续等待大佬。

匿名 共4个回复>

可能你们吵架太频繁,所以他经常哄你,有些厌烦了。就象你吃莱,天天重样,即使是你的最爱,也会厌烦的。现在你们换着哄,只要你们乐意,可以继续。哪天你厌烦了,再换他哄你,就是了。妹妹,羡慕嫉妒恨哪!

匿名 共5个回复>

解答:解:(1)过点O分别作OM⊥AB于点M,ON⊥CD于点N,则∠ONE=∠OME=90°,∵AB⊥CD,∴∠NEM=90°,∴四边形ONEM是矩形,∴ON=EM.∵OM⊥AB,∴AM=12AB=1...[详情]

匿名 共6个回复>

不谢男友邀请。有一种美,叫做美而不自知,男朋友太帅了怎么办,真想问他,你是怎么做到如此厚颜无耻的。

匿名 共6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