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新的婚姻法对离婚的规定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本期已介绍完毕,想要看到更多精彩内容,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第一案落锤 旧案为何适用新法?
通过这个案件,也通过司法解释的运用,我们希望,作为债权人,一定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在事前就把工作做好,因为毕竟民间借贷也是市场行为。”宁乡法院因审结的《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第一案而备受。对于该案在《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就已立案,而在审理中却依据了这一新司法解释。林利表示,虽然这个案件是2017年7月份立的案,2018年1月18日依法审结。新司法解释通过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有效平衡了债权人和债务人配偶一方的利益保护。“新司法解释出来后,指导我们如何适用法律,在开庭的当天,法庭辩论的时候,刚好是这个法律实行,我们就适用这个解释,可以在举证方面直接按它
婚姻制度可靠吗?
依此观点为据,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当下的婚姻关系混合了第一种转变与第二种转变,并且有从第一种转变向第二种转变演化的明显趋势。这两种转变损害了中国人对婚姻稳定的预期,而婚外情则进一步蚕食着失范化婚姻所能带来的有限的安全感——在当下中国,如前所述,在法律层面,婚外情在婚姻法中仅仅是无过错方在离婚时索要赔偿的情形;在刑法中,若符合重婚的要件,并由当事人提起自诉,才可能构成重婚罪;在行政法上,婚外情早已不是政府处罚个人的依据。在道德层面,婚外情虽然仍然被诟病,但是,“基于爱情”的婚外情在一定程度上被逐渐接纳或至少被当事人作为自我辩护的理由,正如JamesFa
改革开放以来的婚姻家庭关系变迁
拨乱反正后,随着生活环境的变化,新《婚姻法》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那些“翻身解放”的男性。但如果从一个更长远的角度看,离婚自由更有利于女性。感情不和的婚姻对于夫妻双方都是一种折磨,对于女性而言更是对青春的浪费。在发达国家,面对出轨的丈夫,女性往往在离婚方面握有主导权,女性可以从离婚中获得很多补偿。而在中国的婚姻关系中,女性对男性的依附性还过强,法律对于女性权益的保护不够,对于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的惩罚不足,这使得许多女性宁愿忍受不幸的婚姻,也不愿选择离婚。在之后的《婚
毕竞悦:改革开放以来的婚姻家庭关系变迁
而在中国的婚姻关系中,女性对男性的依附性还过强,法律对于女性权益的保护不够,对于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的惩罚不足,这使得许多女性宁愿忍受不幸的婚姻,也不愿选择离婚。在之后的《婚姻法》修订和司法解释中都没有从制度上解决这个问题。2.《婚姻法》与相互忠实2001年4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改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次修改都是针对人们关心的热点问题。首先,未规定婚内强奸。当时认为,强奸是一个刑法问题,应
鲁迅究竟有几个老婆?犯了重婚罪?
因此,鲁迅母亲才能够于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和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大胆的违反在他们去世以后并已改朝换代之后才出现的婚姻法,并敢于侵犯人权,乘儿子即当事人在外求学的情况下包办了他的婚事,与朱家订亲,并于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催逼儿子从日本匆匆回国完婚。如果可以违背法律学的原理而根据中国最新婚姻法裁断,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里明确规定: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见1980年制定颁布的《婚姻法》,2004年补充修订本)那么我们看到的这个一百多年前的包办婚姻即便按照今天
2018年婚姻法出新规了,你还敢结婚吗?
一直以来中国的女性在婚姻内都是比较隐忍的。都深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婚姻观念的影响。但近年来,随着妇女经济地位的提高,知识女性的觉醒,女人已经不再在婚姻里因为经济因素,因为被动因素而逆来顺受、忍气吞声。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无论男人还是女人对婚姻质量、感情需求和爱情期望也在不断的提高,以前觉得能凑合的,现在就不能容忍了。据最新调查数据显示,导致离婚的最主要因素是婚外恋,占离婚总数的54.3%。近年来一直居高不下的买婚房成本,彩礼等婚前财物都需要受到法律的保障。
文化惠民大讲堂活动预告 | 万齐洲:传统的婚姻法与婚姻法的传统
此后,国民党政府施行的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在法律上的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革命根据地的人民政权就开始了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制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新的《婚姻法》,2014年颁布了修订的《婚姻法》。了解婚姻法的历史,对于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建设和谐社会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11月10日上午9点半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第一案落锤,旧案为何适用新法?
林利表示,虽然这个案件是2017年7月份立的案,2018年1月18日依法审结。新司法解释通过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有效平衡了债权人和债务人配偶一方的利益保护。“新司法解释出来后,指导我们如何适用法律,在开庭的当天,法庭辩论的时候,刚好是这个法律实行,我们就适用这个解释,可以在举证方面直接按它的规则来进行处理,实际上这是一个举证规则的处理。以前,根据证据规则规定,即使当事人因为举证不足,我们也是不能认定为夫妻债务的,但是这个规定比较及时,刚好支持我们以前办案的思路。”据了解,以前婚姻法司法解释第2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所负的债务,一般原则,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未举债
王礼仁法官最新讲述:“夫妻共同债务”新司法解释存在的问题等
2.解释第二条未科学合理划分日常家事代理与个人债务的界限;3.没有合理规范保护善意债权人的范围,四、新司法解释与24条的关系问题24条废止的核心是废止婚姻关系或共有关系推定和不合理的举证责任分配。现有法律足以代替24条,且能更加科学的防止夫妻逃避债务。1.共同财产制下夫妻共债的认定,可适用婚姻法第41条、1993年司法解释以及新规。2.夫妻约定财产制之下的债务,可以适用直接适用婚姻法第19条,婚姻法解释一的第18条。24条关于约定财产制的举证责任实际上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