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婚恋网站上的假高富帅、白富美要现原形了
9月21日起,阳新火车站将新增11趟高铁,可到达温州南、厦门北、福州、南昌西、郑州东,一趟动车直达襄阳阳新县中心城区地名征集公告阳新县城区学校2017至2018年布局调整规划联系我们获得阳新最新最全新闻及资讯。齐力打造富强、有情怀的红色阳新县。新闻|分享|合作
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怎么办?
(三)离婚后财产纠纷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只能申请再审的情形:离婚后财产纠纷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只能申请再审的情形是指诉讼离婚后,一些财产纠纷不能再行向法院诉讼只能向法院申请再审的情况1、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提及但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中未处理的财产;2、对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不服的。
郑州离婚率最高的是90后,为啥?
以前人婚姻出现了问题会去修,现在人是换个新的。感情基础不扎实,婚后无法忍受对方。没有孩子牵挂,财产纠纷较少。这些种种造成了90后比其他年代的人更高的离婚率。结了婚又离婚,还不如当单身狗呢。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婚姻不易,大家都应该且行且珍惜。
平安家庭宣传季 |“幸福婚姻,与法同行”百场家庭平安讲座走进茗岙、界坑
11月13、15日,由温州市妇联、永嘉县妇联联合主办的“幸福婚姻,与法同行”百场家庭平安讲座下基层活动走进茗岙乡、界坑乡。讲座特邀县妇联兼职副主席、浙江双塔律师事务所戴秀成律师主讲。讲座上,戴律师以如何做“最美的自己为主题”为大家传授幸福婚姻秘诀:女性要自强自立、通过学习来提升自己素养才能跟上社会发展脚步,才更好维持婚姻幸福。戴律师还结合自身丰富的办案经验,对“婚姻关系中的财产纠纷”、“借代款的财产纠纷”等问题进行了重点阐释,并一一解答了大家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以法论事为大家送上两堂专业、接地气的法律知识课。“幸福婚姻,与法同行”百场家庭平安讲座,旨在为更多群众普及婚姻
“幸福婚姻,与法同行”百场家庭平安讲座走进茗岙乡
11月13日下午,由温州市妇联、永嘉县妇联联合主办的“幸福婚姻,与法同行”百场家庭平安讲座下基层活动走进茗岙乡。此次讲座特邀县妇联兼职副主席、浙江双塔律师事务所戴秀成律师主讲。讲座上,戴律师以如何做“最美的自己为主题”为大家传授幸福婚姻秘诀:女性要自强自立、通过学习来提升自己素养才能跟上社会发展脚步,才更好维持婚姻幸福。戴律师还结合自身丰富的办案经验,对“婚姻关系中的财产纠纷”、“借代款的财产纠纷”等问题进行了重点阐释,并一一解答了大家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以法论事为大家送上一席丰富的法律知识。课后,听课人员纷纷表示,此次讲座内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需求,使大家受益匪浅。end
“三八”专题篇丨温州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协会庆“三八”主题案例分享会
案例分享会案例分享会由杨平瓦、叶赛丹、夏芳芳三位律师分别结合自身经办的婚姻家事类案件,以案释法,发挥典型案例引导研讨。大家就婚姻财产纠纷、彩礼返还纠纷,离婚财产分割、婚姻继承要点等问题展开激烈讨论,收获颇丰。会上,并表扬了在此事上费心费力的谷海青律师。杨平瓦律师在会上分享“婚姻财产纠纷”案例协会成员通过本次案例教育活动,不断树立案例思维,强化案例意识,提高专业能力和素质,传播正能量,引导她们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仰者、践行者。同时,以本次活动为契机,鹿城区妇联持续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完善女性维权机制,为广大妇女提供更为高效的法律帮助。
姜杰律师:“成年人签字就得认”不是法治思维
综上所述,本案是离婚后财产纠纷,涉案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理由分割,因此,应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以上代理意见请法庭予以充分考虑。上诉人代理人:姜杰2018年6月14日姜杰律师:离婚后分割共同财产不是合同纠纷而是离婚后财产纠纷姜杰律师:正确确定案由是公正审判的前提解读热点法律问题。
离婚律师帮你破解婚姻财产纠纷
律师提醒,则已经出资但未登记为房屋权利人的一方将会在房屋的处分、分割中处于不利地位。一旦双方反目对簿公堂,在分割财产时权利就可能得不到保护。
“与爱同行”盈科郑州分所与聋艺画廊第二期关爱聋人公益普法宣传圆满举行
盈科郑州分所一直积极动员律师参加公益活动,关爱社会弱势群体,勇于承担社会责任。通过法律讲座,一对一的咨询在生活中为聋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帮助,使其在遭受侵害时,学会主动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国内直投、直营、直管的一体化管理律师事务所·《THELAWYER》杂志蝉联亚太地区规模最大律师事务所·联合国南南合作全球智库五大创始机构之一·在中国大陆拥有51家分所整合全球资源,【招聘优秀法律人】盈科律师事务所是我们共同的家,有超过6400名中国执业律师共同选择盈科!如果您和我们一样,勤奋、专业、怀着法律人情怀与梦想,请与我们联系!诚信开放包容共享联系人:张老师
姜杰律师:离婚后分割共同财产不是合同纠纷 而是离婚后财产纠纷
2.所谓的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与事实不符。已于前述,庭审也查实402号房是被告在离婚后取得的财产。三、退一万步讲,如果法庭推翻原离婚协议,把被告婚姻存续期间承租的公房,离婚后被告取得产权的402房作为共同财产处理,分割出售价款,同理,法庭同样应该查证并把前门的44号房确认为原、被告具有共同承租使用权的房屋,日后取得产权时为共同所有。综上所述,本案应为离婚后财产纠纷,402号房并非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书意思表示不真实,因此应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以上代理意见请法庭予以充分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