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婚姻关系

男、女双方结婚后,一方是否能反悔,主张婚姻无效?

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会通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成为夫妻关系。当夫妻感情破裂时,会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来解除夫妻关系。那么,有没有不通过离婚来解除夫妻关系的情形存在呢?婚姻是否能主张无效?律师说法:1、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解除婚姻关系除了离婚外,当然还有其他方式。如夫妻一方死亡,其夫妻关系从一方死亡时起即解除。2、还有一些婚姻关系,表面上成立,但实际上是无效的。这类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可以向有关机关主张婚姻无效。主要有:(1)一方或双方系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遇到上述四种情形的婚姻关系,是无效的,一经确认是至始无效,故不存在夫妻关系。3、还有一类婚

发布时间:2018-12-06 01:03:28 浏览量:9785

复婚的条件、程序及登记手续

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五)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注意事项: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有的夫妻离婚后,不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关系同居,这种事实上的复婚不符合《婚姻法》的规定,在法律上不予保护和承认。复婚登记和结婚登记是一样的,是国家对公民婚姻关系的成立进行审查和监督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原则的实施,防止包办、买卖婚姻和重婚现象发生,承认婚姻关系恢复的重要法律程序,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

薛之谦复婚?没那么简单!【社会焦点】

《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记。”《婚姻登记办法》第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四、离婚时已经分割的财产、复婚前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关键部分)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薛之谦复婚,并不简单!律师解读4大法律问题(特别注意最后一条)

《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记。”《婚姻登记办法》第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四、离婚时已经分割的财产、复婚前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关键部分)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

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条件

因此,在当事人不能就解除婚姻关系问题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国家和法律对公民婚姻关系的存亡进行干预,就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且调解和好是否无效”为主要标准来决定干预结果的。由此可见“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且调解和好是否无效”是当事人在不能就离婚问题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法院判断是否应当依法解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法定标准。3、其他条件和情形除上述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定条件以外,其他一些原因也可能导致当事人婚姻关系解除。如:婚姻一方当事人自然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等。这些条件的成就,也可以导致当事人婚姻关系解除。但是,这些条件成就以后,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才能终结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如:婚姻一方当事人自然死亡,另一方应及时办理其死亡手续等。

薛之谦复婚,律师解读4大法律问题(特别注意最后一条)

《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记。”《婚姻登记办法》第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四、离婚时已经分割的财产、复婚前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关键部分)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

怎样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

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什么意思呢?比如说,男方父亲临终前留下遗嘱,特别指明其过世后所留财产只给于男方一人所有,则该部分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不能享受权益。呵呵,因此,如果赠与人明确指明只是夫妻一方享受赠与财物,另一方无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婚内个人房产离婚后时分割吗?夫妻个人财产范围有哪些?

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郑益飞律师总结: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离婚了还住在一起法律上算复婚了吗?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就是复婚。复婚程序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但是,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缴回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恢复其合法的夫妻关系。离婚当事人双方不经复婚登记,私下同居,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新婚法中房产分割解读,曾经共同的家离婚时跟你有关系吗?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裕仁律师说法:一方去世夫妻财产分割如何分割?

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有关一方去世夫妻财产分割如何分割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基于所应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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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详情]

匿名 共0个回复>

选择努力付出,才会有所获。

匿名 共2个回复>

2016年,我做好了单身一辈子的准备。2017年的春天,毫无征兆的在一起了。领了证,住在一起。现在想想,曾经自己追而不得,如今,却过起了二人生活。该来的总会来,TA,就在某个时间等着你。

匿名 共7个回复>

真的离不开你老婆儿子那就振作起来,追老婆儿子一遍好好工作

匿名 共3个回复>

谢邀。我三十多了,身材臃肿,俩孩子他娘,工作上谈不上建树,天天围着孩子转,身体还不太好,体检出脂肪肝、高血脂。但我不认命,我决定从减肥开始,每天锻炼,常做面膜,重心慢慢转移到工作上来。目前减肥小有成效...[详情]

匿名 共8个回复>

挽救婚姻方法:相互包容...

当婚姻出现危机时,该怎么解决并进行挽救呢?

很好,但是也要看,其他的柱支不支持

匿名 共5个回复>

我男友的前女友也是他初恋就是很丑黑而且还是土肥圆见过真人天雷滚滚我男票挺帅的其实因为男票之前没谈过也不知道怎么追女孩子他前女友看上他了倒贴去追他然后就是约会露着胸去勾引他她胸比较大之后就年少无知荷尔蒙...[详情]

匿名 共8个回复>

姑娘,冷静点看待你喜欢的男生吧。老实说,如果他真的喜欢你,妹子喜欢我,该怎么在不伤害室友的情况下与妹子在一起…男生解决问题的方式往往比你想得要直接,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比你想得要强,前提是:hereall...[详情]

匿名 共5个回复>

亲爱的咱俩现在的状况不是我想要的!怎么久的恩恩爱爱我不想这样放弃,回来吧!

匿名 共7个回复>

我们要理解学过的知识并灵活运用。理解了才能灵活运用,所以理解应放在前面

匿名 共6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