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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妾的地位很低,是奴隶,同样在一夫一妻制下,儿子女儿原则上母亲或者监护人都是正室,我国的嫡长子继承法主要是萌荫和爵位上,但是在财产上执行的是析产制,所以庶子也是有继承权的。当正室无出时,庶子就是正室的儿子。所以探春叫王夫人母亲,没有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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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我的观点:现金、股票、基金这类金融资产本质上属于流动性资产,是离婚财产分割中最难界定的部分,一般是按照总金额平均分割,或者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商量着来呗,比如你坚持要基金,那对方就相对多拿些现金资产、贵重物品呀什么的。咱们国家司法体制的原则之一是谁主张、谁举证。如果能够证明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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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离婚中,只是暂时时机不合适。明天下午办理婚后财产分配协议公证,也可以说是一个缓冲。每个人对婚姻的忍耐不同,如果你很爱他,爱到愿意放低自己委曲求全,那婚不要离。如果觉得婚姻使你痛苦,趁早离了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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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女方想拿回抚养权,重新分割财产很难。只能说网上坏了男方名声而已,仕途有问题北大博士后不能从商吗?而且法律上并没有所谓的假离婚,根据女方说的签署了离婚协议,自己净身出户,孩子归男方扶养,都是白纸黑字。除非有强有力证据,证明南方欺诈,但是并没有。其实如果女方聪明点根据《最高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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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女性真是够贪婪的,全世界只有中国人结婚要求男方事先准备房子车子的,还要给彩礼。都已经这样了居然还觉得不够,还一个劲说自己是弱者。还说凭什么给男的生孩子,你生的孩子难道不管你叫妈妈???幸好法律制定者不会为一部分贪婪的女性制定法律。还老是喜欢和国外做对比,法盲们不知道发达国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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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不下不去寻求复合在这寻求安慰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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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吓得我大学毕业就收拾收拾考虑结婚的事了,早日把对方的收入变成婚后财产,自动分一半(⊙ω⊙)反正我打算读博几年内没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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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讲一个有钱女生婚后的负面影响吧。就是在我发现跟老公其实并不合适的时候,头也不回的选择了离婚。孩子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分割,婚后生活,未来人生,统统不在我考虑范围之类,所以我轻而易举的离婚了。我一个人喝茶的时候就常常在想,如果我普通一点,畏畏缩缩一点,经历过普通已婚女人的心力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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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一个问题,这房子加女生名吗?是算婚前财产算还是婚后?没看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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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离,法院会先调解.婚前财产不作均分处理,婚后财产可以协议处理.协议不成,会由法院以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所谓"分居",只要你可以提供分居证明才行,所以这条路不太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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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判例来看,婚前协议(财产部分)是有效的,即使不做公证也有效,只要双方签字即可。主要是确认哪些是婚前财产,以及离婚后财产的分配方式等等。极端情况下,可以约定一方违反忠诚义务(出轨)即“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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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反对高票答案的说法。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即对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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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立即起诉离婚,并申请人民法院对外籍老公的财产进行财产保全,防止人去楼空,离婚后一分财产也分不到的尴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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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房价高昂,买房大头一般由父母承担。例如一方父母用大半辈子积蓄为该方完成婚房的首付或全款,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就涉及到了原本买房方父母积蓄的分割,这就没公平性可言了。立法的主旨在于保护这类群体,虽然不完善,单也保护到了有产者尤其是工薪阶级有产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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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前我是个特别活泼有号召力的孩子,离婚后我就不爱说话,完全是个内向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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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一定一定一定一定要签婚前协议。或者结婚前把自己名下财产转出去。不同意的人非蠢即坏,立刻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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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层面的东西不说了,影响个人幸福的因素太多太随机,就说个系统问题:婚姻法必须得改!这包括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无工作一方的赡养费,以及婚后财产分配等。第一,如双方无明显妨碍抚养子女的问题,抚养权应该偏向母亲,不管女方是否有经济实力。若没有经济实力,有经济实力的男方根据其经济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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