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难以理清的“家务事”!
2010年8月17日,双方协议离婚;之后,双方于2013年11月6日复婚。复婚后第二天,两人又协议离婚了。2010年7月11日,从发包方许勇、李涛处承接了一座寺庙的建筑工程。接到这一工程后,徐斌在施工过程中,从高处跌落摔伤致残。事故发生后,因双方就损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徐斌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许勇、李涛作为发包方,应当对徐斌受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人未在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徐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三人都没有什么财产,致使执行款不能及时到位。徐斌认为,在事发当日的8月8日,但在事发后第9天的8月17日,两人就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时,
夫妻共同债务,难以理清的“家务事”
2010年8月17日,双方协议离婚;之后,双方于2013年11月6日复婚。复婚后第二天,两人又协议离婚了。2010年7月11日,从发包方许勇、李涛处承接了一座寺庙的建筑工程。接到这一工程后,徐斌在施工过程中,从高处跌落摔伤致残。事故发生后,因双方就损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徐斌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许勇、李涛作为发包方,应当对徐斌受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人未在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徐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三人都没有什么财产,致使执行款不能及时到位。徐斌认为,在事发当日的8月8日,但在事发后第9天的8月17日,两人就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时,
洛阳离婚律师|老二死后,几兄妹为争夺老二遗产闹上法庭?
三、律师点评洛阳律师|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郭世斌律师答疑解惑:一审法院认为其父亲生前让郭某4照看郭2,为郭2盖房子和娶媳妇,结合郭4陈述,郭2生前由其扶养,为郭2办理丧事,另外根据农村风俗还要给郭2办理“阴亲”。说明当其父亲郭先生作为监护人时,为了郭2的生前和死后事宜,已经代郭2与郭4确定了遗赠扶养协议。郭2死后的丧葬事宜确是由郭4主持承办,该行为说明郭4已履行了该协议
洛阳离婚律师|离婚后父母抚养孩子是法定义务?
本案中,两原告的父亲陆先生与母亲高女士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声明:郭世斌,仅供大家学习和交流,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收购佳兆业私签协议,港交所判令孙宏斌培训26小时
另外,融创收购佳兆业股份时,除了收购协议和补充协议,孙宏斌与郭英成还签订了函件,直到融创全额支付收购款项为止。孙宏斌将融创股票暂时交给郭英成,实际相当于如果融创收购中途反悔,郭英成获得赔偿的质押保证。当然,双方收购协议终止后,郭英成归还了股票,当然,这笔交易最终泡汤。对于披露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各地监管部门向来都是毫不手软。相较于A股市场的严厉程度,港交所对于孙宏斌的惩戒已经算是极其轻微。但大家可能忽略了,鲁能地产业务重组上市之所以持续了近10年之久,连续3次闯关才成功,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中间一次申请,其中有一条信息披露不完整而导致重组失败。
洛阳离婚律师|数据检索—关于夫妻离婚协议撤销的一些思考
显失公平只是法院做出撤销离婚协议裁判的一种参考,但撤销还必须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因为欺诈、胁迫存在必然会造成离婚协议的显示公平,但是显失公平的离婚协议不必然存在欺诈、胁迫。因为离婚协议具有人身依附性,是以婚姻关系为基础签订的,不适用合同法一般的协议书,合同书,不能套用合同法关于显失公平撤销的情形,婚姻关系日常表现、离婚原因、有无过错、心疼孩子,一方都可能基于以上原因作出让步。如果夫妻一方都以显失公平起诉撤销离婚协议,只要一方比另一方分财产超过30%,那么都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显示公平,那么我国可能大多数离婚协议都能被撤销。河南蓝锐律师事务所网址:w
洛阳离婚律师|婚前房产,约定归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不予支持?
第一、签订夫妻财产协议,履行不动产登记变更手续,房产加名。夫妻签订财产协议经公证,一方就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声明:郭世斌,仅供大家学习和交流,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洛阳离婚律师|男子为表决心将婚前房产赠与女方,悔不当初?
从法律层面讲,吴先生将房产赠与唐女士就是一个标准的赠与法律行为,签订婚姻财产协议,又将房屋过户至唐女士名下,赠与行为合法有效,不能任意撤销。声明:郭世斌,仅供大家学习和交流,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洛阳离婚律师|抚养费标准过低,能否申请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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