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高收入者如何确定抚养费?
笔者认为,高收入人群的抚养费支付标准就是一种特殊的情况,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要结合“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才能确定子女的抚养费。对于高收入人群,负担能力不必考虑,而从子女的实际需要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考虑,高收入人群需支付的抚养费若按20%-30%计算就会明显偏高。法院认为:综合考虑子女的生活环境和受教育环境等因素,仍依照20—30%的标准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有所不妥。因为毕竟抚养孩子是父母双方的义务,学点婚姻法,让婚姻更美一点
十年盼夫回家梦 盼来一纸离婚诉状
考虑到小丽对小刚仍有眷念、挽回之情,如在此情形下判决离婚,势必对小丽及其子女是巨大的打击,且只要小刚与小丽加强沟通交流,相互珍惜夫妻感情,双方仍然还是有和好可能的,遂法院作出不准予小刚与小丽离婚的判决。经法官做思想工作,小刚对自己多年来不负责任的行为表示惭愧,向妻子儿女表达了深深歉意,并表示可以尝试与小丽再建幸福温暖家庭。
离婚16年,前妻从未按法院判决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现孩子21岁了,我还能追回抚养费吗?
如果你前夫不履行离婚协议中有关子女抚养的条款,如不支付抚养费(孩子随你生活)、不允许你探视孩子(孩子随你前夫生活),你也可以根据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或者要求对方配合你探视。感谢值班律师:(广东广州李琳)如果说一场美满的婚姻,是一个天平,天平的一端是爱情,那么另一端则必然是责任。实习法务|刘婷、郑俊宇维护|宋小军
我和孩子住在婆婆单位公租房里,现在我老公的姐姐也要搬进来,我可以拒绝她吗?
4Q4孩子的父亲已过世,孩子的抚养费和所有财产被她叔叔拿了,我该如何追回?未回迁的回迁房又怎么追?A4:你好!对于小孩抚养费的部分,你可以小孩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起诉对方,要求其返还抚养费。属于你丈夫遗产的部分,在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前提下,你和小孩以及其他合法继承人可以要求其返还。属于你丈夫的回迁房也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夫妻离婚后 孩子跟谁姓?
随着我国离婚案件的日益增多,子女随父姓还是随母姓的纠纷也很多,但总的应该以子女自身的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并充分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一个离婚女人的故事
没有应酬的时候,我多数在家陪小孩,女儿从小就是我妈妈帮忙带的,跟我不是很亲,但是每天都可以见见,因此,女儿习惯了,只要每天见见妈妈就好了,如果有两天没见着,就会特别特别的想我。我的性格是属于那种比较开朗的,很容易的跟别人打成一片。没有什么坏心眼。但是,在政企混,油嘴滑头肯定是有的,见什么人,说什么话也是一种工作吧。因此,我也挺受领导们的青睐跟重视(没有不正当的行为)。在政企混,你不可能跟谁交心,虽然自己不会是出卖别人,但是难保别人会不会出卖自己,所以,凡事都要小心翼翼的,做事也要留点底线。可能因为多数人都挺喜欢我这样的性格,慢慢地,我也有了一些“朋友”,会经常聚聚吃吃饭,喝喝茶/酒什么的。在单位的日子,也慢慢地有了起色(得到朋友的帮忙)。工作也越来越顺心顺手了。这样,我穿梭在朋友中,偶尔也回回广州,很快一年就过去了。
离婚了,双胞胎子女的抚养权如何确立
据此,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第(1)项、第(2)项的规定判决:一、准许郑某某与肖某离婚。二、婚生双胞胎子女郑某羲、郑某睿由肖某抚养,郑某某不用支付抚养费;郑某某在不影响两子女正常生活、学习的情况下,对两子女享有探视权,具体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协商。转自:东城普法
生二胎后,老公多次出轨并提离婚!法院却判不准离,因为她……
她非常珍惜这16年来之不易的感情,也仍然深爱着对方,不愿意离婚。而且,双方已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作为母亲不希望孩子成长在单亲家庭,不愿意给孩子留下遗憾和创伤,其愿意在家抚养好两个小孩等着男方悔悟回来,坚决不同意离婚。刚刚生了二胎,为何婚姻状况急转直下?
疑儿子非亲生男子三次鉴定仍不信 离婚后拒付抚养费
广州中院认为,小林上诉要求高先生一次性给付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的规定,除非小林能够提供证据证明高先生有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的经济能力,否则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而本案中,高先生没有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的经济能力,故对该项请求不予支持。近日,广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离婚不离家,前夫想“吃东家、睡西家”,我要不要把他赶出去?
而我因为现在还没找到工作,怕和他硬来的话,万一他不安时付抚养费,我和女儿的生活就会没着落。刘刚大概看出我的为难了,在钱上他比以前大方了,来看女儿时会多拿几百给我作生活补贴,因为多拿了些钱,就更好意思赖在我这里蹭吃蹭喝了。他也不再强求留宿在我这里,晚上会滚回小三那边。我觉得这样的生活真是让我受够了。我要不要下决心把他赶出去?如果和他撕破脸,房子还没过户,会不会落得竹篮子打水一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