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5岁才知非亲生 前妻称“生子为维持婚姻”
因此,一审判决后,华先生认为赔偿金额过低,上诉至厦门中院。近日,厦门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官说法“欺诈性抚养”该怎么赔?本案一审承办法官解释,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之间互负忠实义务。违反忠实义务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案属于典型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案例,受害人在离婚后发现欺诈性抚养,基于欺诈性抚养关系提起赔偿诉讼。所谓欺诈性抚养,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乃至离婚以后,妻子明知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而采取欺诈手段,称其为婚生子女,使丈夫承担对该子女的抚养义务。欺诈性抚养过错方,应承担最直接的返还项目就是受害人已经支付的抚养费。因受害人与该“子女”没有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所以没有法定抚养的义务,已经支付的抚养费理应予以返还。
福建一男子崩溃了!离婚后才知儿子非亲生 怒告前妻却遇证明难题……
小明非刘先生亲生子,张女士亦同意无需刘先生支付抚养费,对此法院予以照准。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原告刘先生和小明不存在亲子关系;原告刘先生无需向小明支付抚养费。法官说法女方拒绝鉴定可推定非亲生法官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本案当中,在刘先生已提交《承诺书》的情况下,张女士拒绝做亲子鉴定,法院依法推定刘先生和小明不存在亲子关系。有独无偶此前,思明区法院也审理过这样一起离婚索赔案。
男子养2年儿子发现非亲生 离婚后却一直付抚养费
来听听法官的权威说法——法官解密离婚纠纷有3大焦点近日,湖里法院对该院审理的489件离婚纠纷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了梳理,发现“该不该判离”、“子女谁抚养”、“财产怎么分”等问题是离婚案件中最常见的争议焦点、难点。该不该判决离婚?法官说,《婚姻法》明确规定以下情形经调解无效,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司法实践中,对于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双方没有原则性矛盾,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基本上判驳回。对于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一方坚持离婚的,则根据实际情况审查,大部分判准
在厦门,打一场离婚官司得花多少钱?
本案中的起诉人原以为第一次起诉离婚可能不成功,所以只想留个“案底”,不提财产可以节省诉讼费。而对方同意离婚,假如没有解决好财产问题,日后很可能会因此发生纠纷,还得打官司。2几千块让他们当庭后悔判决刚宣读就要求和好晓月丈夫经营公司,她全职照顾女儿,她觉得两人“三观不合”,希望离婚后自己抚养女儿,丈夫每月支付抚养费,还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丈夫同意离婚,但女儿由他抚养,抚养费晓月“看着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他说,夫妻存在共同债务。法官试图调解,但是双方离婚态度都很坚决。随后,法官进行判决,由双方各担一半。当再次开庭宣读判决结果后,晓月突然告诉法官,他们后悔了,决定在一审判决生效前,通过上诉的方式调解和好。
我院召开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
福建法治报、厦门日报、厦门电视台、海峡导报、东南早报、厦门人民广播电台、海西晨报等近十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2016年7月1日起,禾山法庭作为省高院确定的家事审判试点单位,开始集中审理我院管辖的家事案件。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一年半来,禾山法庭共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590件。其中,离婚纠纷案件489件,占82.88%;离婚后财产纠纷35件,占5.93%;抚养纠纷34件,占5.76%;同居关系纠纷、无效婚姻纠纷、收养纠纷、赡养纠纷、探望权纠纷等32件,占5.42%。离婚纠纷占据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绝对多数。为此,郑金雄副院长着重通报了离婚纠纷的热点问题,并由禾山法庭副庭长李艳斐结合离婚纠纷的争议焦点详细阐述了准予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计算、房产的分割以及债务的负担等问题的裁判规则。之后,禾山法庭庭长王迎春发布十大
这婚离还是不离?怎么判?翔安法院审结首例启动家事调查程序的离婚案件
故纪某所主张的与陈某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予以支持。鉴于婚生女小含长期在厦门岛内就学、生活,而陈某也在厦门岛内工作;而婚生子小津还比较幼小,更需要母亲的照顾。故本院认为原、被告离婚之后,小含随其父亲陈某共同生活,小津随其母亲纪某共同生活,双方抚养费各自负担。但本案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判决不妨碍小含、小津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支付抚养费的合理要求。最终,判决如下:准予纪某与陈某离婚;婚生女小含随其父亲陈某共同生活,婚生子小津随其母亲纪某共同生活,抚养费各自负担。
男子养2年儿子发现非亲生 离婚后却一直付抚养费
来听听法官的权威说法——法官解密离婚纠纷有3大焦点近日,湖里法院对该院审理的489件离婚纠纷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了梳理,发现“该不该判离”、“子女谁抚养”、“财产怎么分”等问题是离婚案件中最常见的争议焦点、难点。1该不该判决离婚?法官说,《婚姻法》明确规定以下情形经调解无效,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司法实践中,对于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双方没有原则性矛盾,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基本上判驳回。对于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一方坚持离婚的,则根据实际情况审查,大部分判
涉外离婚案中子女抚养权争议的是与非
连线法官:涉外离婚抚养权争议的“四难”情形在采访中,厦门中院民一庭庭长刘友国介绍,涉外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处理存在四个难点问题,这些问题成为此类案件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障碍。第一是法院传票送达难。在涉外离婚案件中,往往存在国外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不理睬国内法院传票的情形,造成案件审理周期长,要经过6个月公告送达期及30天的答辩期,即使国外一方有明确的居住地,法院亦需要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通过外交途径或国际公约等约定的方式送达,而开庭时间也需定在7个月之后。由此造成案件的审理周期长,对于当事人的影响很大,客观上加剧了矛盾双方对子女抚养权问题的分歧。第二是确定抚育费数额难。
每周资讯 | 个税法通过、私募“八宗错”、“居住权”入法、中粮信托回应贷款逾期、保险金外汇
房某作为在校接受大学教育的成年子女,父母已没有法定义务继续为其提供抚养费。另一种观点认为,房某父母离婚时达成调解协议,关于房某的抚养及抚养费的约定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对双方都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因此子女可以依照该协议约定主张抚养费。裁判观点:房某父母达成调解协议时,房某已是成年大学生,房某父亲明知该情况且仍然约定自愿承担抚养费,该约定也是离婚协议的一部分,系房某父亲为达成离婚协议而自愿承担对房某的抚养义务。同时,房某父亲在本案庭审中亦明确表示同意支付房某大学期间的抚养费,以上均系其真实意思表示,本着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应予以支持。据香港媒体近日报道,“澳门赌王”何鸿燊胞妹,人称“十姑娘”的何婉琪已于今年六月份去世,享年九十五岁,她的大女儿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