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婚前财产

这些财产都是属于你个人的,即便离婚也与对方无关

根据此规定,夫妻可以就财产问题作如下约定:1.将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即约定为其个人财产;2.将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约定为归个人所有,另外一部分约定为共同所有;3.将婚后所得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即将结婚后各自所得的财产约定为归各自所有;4.将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和婚后所得财产的一部分约定为各自所有。与共同财产的约定同理,法律准许当事人进行上述类型的约定,但是否进行约定,则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法律不予干预。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法定财产制处理。三、夫妻一方的婚前财

发布时间:2018-11-11 10:05:30 浏览量:7635

中460万瞒妻子 中奖之后第一时间与妻子离婚

如果婚姻双方对婚前的财产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上述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但有些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司法实践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2、我国婚姻法中的其它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

再婚夫妻财产分割注意事项

财产约定形式没有固定的格式,只要采用书面形式,完全表明约定的内容就可以了。

再婚夫妻如何分割财产呢?

如果双方是为了离婚而作的财产分割约定,必须得到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后才有效。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为了规避债务,故意将财产全部分割给一方。这种分割协议在离婚时即使得到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的确认,如果未取得债权人同意,对债权人同样不具有约束力。财产约定形式没有固定的格式,只要采用书面形式,完全表明约定的内容就可以了。

上海离婚律师陈钢||结婚一定要签财产约定吗?

但是,如果一方将婚前房产赠与给另一方所有的,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6条的规定,则必须办理公证方为有效,否则会因房产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而认定财产约定无效。3、婚前财产约定只是明确各自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其实,婚前财产协议还可以约定一方或双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后由双方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更多上海离婚法律咨询,【免责声明】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并请承担全部责任!【版权声明】

法律法规:男女同居期间所获财产补办结婚登记后如何认定

本案的争议在于本案所涉财产应如何认定。审理中,存在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与原告李某甲不属夫妻关系,该财产属于李某乙婚前个人财产。第二种意见认为,原、被告于2003年3月14日同居生活,原、被告于2008年3月3日取得的财产系原、被告同居期间取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属原、被告的一般共有财产。第三种意见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原、被告于2008年8月5日登记结婚,其效力及至2003年3月14日按民族习俗举行婚礼之日,故原、被告于2008年3月3

再婚夫妻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

财产约定形式没有固定的格式,只要采用书面形式,完全表明约定的内容就可以了。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分割如何规定?离婚之前怎么查清对方存款?

但有些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司法实践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2、我国婚姻法中的其它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所以就算认定是婚前个人财产,也有可能会失去房屋的所有权。

新婚姻法离婚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这一司法解释规定婚前财产只要经夫妻共同使用、经营、管理并经过一定期限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不符合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原理,也不符合所有权取得的理论,而且有超越司法解释权限之嫌。修正后的婚姻法没有采纳这一司法实践中的做法,第18条第1项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前一司法解释与新的司法解释相抵触,因而应以新的司法解释为准。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房子怎么算婚前财产?如何区分婚前婚后财产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姻法》第39条第1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房产证加名按赠予处理,具体程序各地都不一致,请咨询当地房管局和税务局。以上就是关于房子怎么才算婚前财产以及如何区分婚前婚后财产的介绍了,现在的婚姻法对婚前婚后财产其实都是有明确的划分的,如果两个人的感情一直很好,倒不存在考虑今后离婚之后财产的划分问题了,但也有思虑周全的朋友,为避免今后因离婚产生财产纠纷,在婚前就明确了财产关系。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 有什么要注意的

《婚姻法》解释(二)中也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前财产本身产生的增值(如黄金、房屋涨价)或者孳息(如存款利息)等收益,如何处理往往存在争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是对“孳息属于物的所有人”之民法基本原则的诠释,同时也避免了实际中财产收益是否属于“投资收益”的纷争。即今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无论是“投资”性质还是“自用”性质或二者兼而有之,均在所不问,该财产在婚姻期间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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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分手后说失望、心碎,对你死了心的女人一定是在内心早已经做好了决定的,一定是经过深思熟虑后才做出的最终选择,这类女人并不是一时脑子冲动,她们肯定会有自己的打算的,所以当你放下自尊去祈求她时,是没...[详情]

匿名 共0个回复>

看了好多回答,答主们讲的好多奇葩女人把我都吓着了……可是,现在的女人也不都那么奇葩吧,应该还是好女人多吧?我身边的绝大部分小夫妻都很幸福啊。所以未婚男们别紧张……。

匿名 共2个回复>

恩~首先第一点同步彼此状态,把自己的高兴的事比如工作上的小成就,或者某些方面的进步。或者情绪上的低落,遇到一些不如意的事,第一时间分享给彼此。免得过会本来想说结果忘记了。第二学着制造话题去做一些事情,...[详情]

匿名 共1个回复>

求告知

匿名 共9个回复>

因为什么分手啊?解决你们之间的问题另一个简单粗暴的方法,找到她,抱住她,她应该会挣扎,死死抱住她,不要弄疼她,等她平静点了,你再真诚的说“不要离开我”一定要有气势,说话要稳,她要是回你一句,无论回你一...[详情]

匿名 共6个回复>

挽救婚姻方法:相互包容...

当婚姻出现危机时,该怎么解决并进行挽救呢?

小时候没有零用钱,自己收集了很久的珠子,做了一天手链一个项链装进一个比较漂亮的肥皂盒里面,偷偷塞进妈妈包里,结果我妈晚上回来说。你把你的东西塞我包里干嘛…我默默拿着,不好意思跟他说…那是我送给他的礼物...[详情]

匿名 共2个回复>

当你遇见一个人,她的世界与你的世界交汇在一起,当她这个存在已经融入你的魂与肉与血再也不能分割,当你与她分开便觉得灵魂被撕裂肉身在崩溃,痛不欲生生无可恋,且并不觉得能被时间所磨灭,那么你就知道什么是爱情...[详情]

匿名 共9个回复>

如果房子是你老公一个人的名字他卖房别人买房都是走的正常程序~如果已经过户给了别人无法讨回~如果还没有过户~你要讨回来的话要付给买房者一定的违约金~前提是对方不一定愿意

匿名 共9个回复>

面对这样的男人应该马上离婚。他又不是自己的父亲凭什么要对她好一辈子。每一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匿名 共7个回复>

一般情况不要跟同性朋友倾诉感情问题,我这里指的同性朋友是年龄相仿的,因为她们大部分会钻牛角尖。我曾经也喜欢过一个大我九岁的人,算是在一起了吧。但是我们互相从不会控制,侵犯对方隐私,我问是谁,他会告诉我...[详情]

匿名 共5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