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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都是蠢货,不知道新婚姻法吗。男方既然付得出全款,就领证前全款买房,妥妥的婚前财。女方陪嫁的车,就是消耗品,对男方而言很划算。至于女方,买车的五十万不如拿来一块凑首付买房,理直气壮的加名字,婚后夫妻一块还贷款,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好过拥有一辆到手就贬值的车子和一套和自己没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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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负分智商就该劝分了男方父母全款买房算婚前财产假如离婚了什么也分不到按照现在的通货膨胀情况贷款买房从经济上也更加划算而且还说按揭了就想负债她这是没把房子作为资产算进去么?不说对错这女的没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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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问题的瞬间,就想起了自己经手的一个离婚案子,经历三次诉讼,前后历时四年之久,应该是目前我审理的时间跨度最长的离婚案件。三次诉讼,并非都是我直接审理,但都或多或少与我有关联。2012年9月,我刚刚参加工作,还是书记员兼法官助理的身份,某天下班路上听老法官谈论案子,说女方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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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一般来说是这样流的,男方父母出一笔钱给女方父母,叫彩礼,然后女方父母在此基础上加加减减凑一个嫁妆给女方,于是新婚夫妇就多了一点启动资金,也就是说钱实际上从男方父母流到了新婚夫妇那里,那么问题来了,我们中国年轻人是否应该接受这种结婚的时候问男方父母要一笔钱的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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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你父母买的当然要写他们自己的名字。但如果是帮你出首付,需要你们夫妻自己来还房贷的话,那你和你女友都有份,可以以后攒钱把钱还给你父母。如果是你父母自己出钱买,不用你们还房贷的话,这房子就是你父母的,除非你父母坚持写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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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娘家就是南阳的,我表弟昨天结婚的,彩礼给十六万,首饰也是男方买的,房子要求男方必须买,女方什么都不陪送,说是这十六万是给女方父母的养老钱,我舅家也是农村的,女方邻村。以上介绍完毕。你男朋友大概是个假的南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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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问题想问下,两人都是第一次,可为什么发生性关系后,女方持着无所谓的态度,而男方却会爱上对方?因为男方是处男,经历的太少的缘故吗?那女方是怎么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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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题主是哪里的,但肯定不是重庆的,我们重庆的一般都是女方父母自己给女儿准备一套房,或者男女双方父母都出钱,写两个人的名字,可以男方多出女方少出,但女方不能不出钱,不然房产证就不可能写上女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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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问题可以从两种情况来考虑。1⃣如果男方在女方怀孕对女方照顾无微不至家务全包每天变着花样给女方做补品,让女方安心养胎,在女方生孩子期间全程陪护,产后各种关心女方身体各种营养品护理检查,将女方怀孕以及生育期间所受到的伤害降到最低……那么女方还各种理由拒绝哺乳就是在作妖了,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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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判不离的民工过来谈谈。在民一庭工作快五年,办过很多离婚案。对于那些双方都要求离婚的案件当然是判离,但是对于原告要求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案件,还是多数判不离的。对于被告不愿意离婚的案件,我们主要审查以下几点。第一,有无法定的离婚理由。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那几点,如果有充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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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胎不评价,这是女方的自由,外人包括男方父母也无权过问,丈夫自己倒是可以过问,但无权阻止,生不生都是女方的自由。抛弃行将就木的丈夫离婚,无论是法律还是道德都无法容忍,祝这位女士十年后能被新丈夫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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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家的哥哥,媒人介绍三天,两个人就睡一起了,然后女方宣布怀孕了,结婚,生孩子。全套下来,整个过程女方家在不断的要钱,刚生完孩子就要起诉离婚,要十万,孩子给我哥,我叔不同意,说孩子哺乳期不能没妈妈,所以给了女方,一个月一千块抚养费,闪婚闪生闪离,讲真,到现在我也觉这孩子来得太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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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结婚以后能取得他国国籍,一般国外的福利比较好。以英国为例,有失业金,全免医疗等等,基本上拿福利的和普通上班的小职员生活水平差不多。最重要的是离婚以后,法律比较保护弱势方(一般女方)权益,一般孩子都归弱势方,然后房子一般跟着孩子,弱势方再婚之前还能从原配那里取得生活费(比如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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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卡的本质是管钱还是管账。重点男方和女方对男方女方工资的支配权。如果双方都是小额随意支配,大额协商,那么谁管无所谓。女方要动自己和男方的钱,必须男方同意。反之也成立,男方也是如此,双方消费大致平等,那么没有问题。就是说如果男方零花1000,那么女方的个人消费也应该在10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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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卧槽,我记得分居半年就可以申请离婚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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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到过渣男,开始,因为对方是特警讲了很多危险又不得不冲上前的境遇,那时候总是很心疼他。说6,7年来只有一个前女友感情深厚,但男方父母比较势利所以不同意。女方为了两个人的未来可能也为了自己去外地打拼。但出于家庭压力,现实压力,女方无奈出轨,男方一直觉得对不起女方,所以大度原谅,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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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很多,还是相信人性本恶+社会契约。妻子提出离婚是需要一个理由的,在男方患重病未愈的情形下妻子有权力提出离婚吗?以我有限的法律知识来说,不能,妻子提出离婚而不构成遗弃只有一种可能,正如圣范锦意说的,这他妈就是一个局。只有如此强大的理由才可能迅速止损,否则一定会变成持久战。人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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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诉基本不会判离,第二次起诉不一定判离,第三次起诉还是可以不判离,第四次。。估计对方也就答应了。每次间隔是六个月。